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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7年12月26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张根毛

时间:2017/12/26 14:56:3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于2017年9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29日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呈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并经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