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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时间:2024/10/25 19:15:5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10月24日至25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李明昌、唐永春、吴罕节、陈正垠,秘书长龚文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了说明。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负责人作关于临沧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作审查结果报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作关于临沧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作相关调研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分别提交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作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相关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人事事项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公室关于对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沧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该《条例》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汤培远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广泛宣传宣讲,不断优化“两个联系”,推动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不断向各级人大延伸,传达到每一个代表身上,讲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故事。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深入践行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康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雪,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职副处级以上干部,8名基层市五届人大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军分区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