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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时间:2022/2/10 21:33:36|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段春彩|点击数:

 2月10日上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李明奎,秘书长龚文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龚文军作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成灿作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寿志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作关于提请审议王庆翔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作关于提请审议范铮等五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雪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任命戴勇等八名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公室主任黄永刚作关于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至20日在临翔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草案)、通过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确认9个选举单位选举的33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汤培远作讲话。他强调,被任命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推动各自岗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推动临沧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就近期工作,汤培远要求,一要贯彻落实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要把学习贯彻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奋勇争先,学出实干担当,切实把会议成果转化为临沧行动,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项目。二要精心组织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谨细致、压实责任,团结协作、合力攻坚,严肃会风、严格防控,尽心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文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雪,市监委副主任白玲,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