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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时间:2023/5/25 15:53:1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5月25日上午,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赵贵祥、施志胜、李明昌、吴罕节,秘书长龚文军等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杨文章作关于提请审议李光旭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受市人民政府市长杜建辉委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志厅作关于提请审议康飞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公室关于对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康飞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李光旭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光旭为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康飞作了表态发言。

 

 完成各项议程后,汤培远强调,被任命人员要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不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任其职担其责,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以务实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奋发的状态,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为临沧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汤培远要求,要全面贯彻“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各项工作部署,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投身“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立足职能职责,主动配合、积极作为。要切实推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提质增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重实践、建新功”上下功夫,在“把实事办实在”上下功夫,在机制可示范、经验可复制、做法可推广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以“小实事”促进“大发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志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琦,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