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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李杰等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时间:2019/10/31 14:12:5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免去李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可平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杰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请予审议。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 杰

            2019年9月26日

关于提请审议李杰等二名同志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

——2019年10月25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荣忠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院长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杰等二名同志职务任免情况作如下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免去李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可平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杰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以上说明,请连同职务任免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李杰等二名同志基本情况(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