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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利民同志拟任职务的报告

时间:2019/12/31 10:53:5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如下任命、决定任命事项:

 提请任命杨利民同志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请予审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12月26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利民同志拟任职务的报告的说明

——2019年12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龚文军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利民同志拟任职务的报告》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杨利民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临委〔2019〕305号),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杨利民同志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杨利民同志担任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是合适的。

 以上说明,请连同任职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杨利民同志基本情况(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