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稿)

时间:2017/11/21 14:32:0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开展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认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当前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等重点工作给予支持,对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以及清除市场障碍等执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将政策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安排学习培训、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及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统筹管理,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为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要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改革,严格按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方向,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应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企业名称查询系统、企业住所登记管理、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突出强化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把握市场主体变化规律,及时为政府决策和经营者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

 要严格按照《临沧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税务、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加快建立快速更新和互换数据系统,达到数据快速共享和数据的有效应用,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

 三、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探索机构改革后的市场监管模式,综合运用信息化网络、科学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费市场的监管。加强与相关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打击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制假售假、消费欺诈和扰乱公平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严格依法进行质量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经营户公示进货渠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依法打击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规范生态食品营销管理。

 四、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要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公开办理证照程序、收费标准,增强办事透明度和服务承诺,让群众广泛了解、支持和监督工商工作,营造有利于工商执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推进执法人员维权下乡、进社区活动,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责任,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建立健全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和联系点建设,完善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规范消费者诉求处理流程,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依法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进一步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多元化的消费投诉调解机制,继续推进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企业约谈、弱势消费群体公益诉讼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调处机制。

 五、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以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创建意识,重点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集中培育、扶持、壮大一批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形成临沧知名、云南著名、中国驰名的商标梯级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商标发展格局。通过法律宣传、现场指导、案例分析、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依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商标建设开拓市场,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着力增加商标附加值,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