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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8年4月28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贵祥

时间:2018/4/28 14:37:2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三个定位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围绕把临沧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和门户、成为连接世界的重要节点、通道、平台、基地的发展定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强化规划的战略引领,统筹协调,促进城乡科学发展。现将2017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规划实施情况

 一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围绕构建“一轴两城三带”发展空间格局和“1+8”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做大孟定新城,做强中心城区,做特七县县城,做美乡村集镇,不断发展完善全市城镇体系,临沧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市总体规划纵向贯通、专项规划横向连接的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围绕“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完成了临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借力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临沧中心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改。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凤庆县、镇康县完成了城市总规修改并已批复实施,沧源自治县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云县、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县、永德县正在按“多规合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结合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开展了中心城区东部拓展规划,布局产业新区,促进城镇扩容提质和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发展;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工作,完成了沧源自治县县城和永和口岸岸城一体化规划、镇康县城和缅甸老街两城一体化规划、孟定口岸新城、孟定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建设规划;完成了文伟客运枢纽规划,东二环线、西二环线的线路选型和断面设计,中心城区环卫设施及公厕布点规划、民族街区及风貌控制规划,中心城区旅游综合体策划方案;完成临沧中心城市轨道交通路网规划,开展了临沧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完成主城区精品街区规划设计,实施了8县区“增水增绿增花增果”规划;开展了勐托物流枢纽规划、云凤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在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中,统筹处理好长远与近期、宏观与微观、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坚持走“小而美、小而干净、小而宜居”的临沧特色城镇化道路。

 结合脱贫攻坚、美丽宜居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抓实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以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通过面上提升、重点突破,开展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全市城市规划区外的66个乡镇规划全部提升完善。开展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完成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121个,沿边村寨规划317个(其中沧源172个、耿马73个、镇康72个);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新村、重要交通沿线村庄、重点旅游区及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规划提升,开展了10个茶村庄规划及一批独具临沧特色的鲜花盛开村庄规划。

(二)规划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1.完成临沧城市规划馆建设。临沧城市规划馆于2017年6月14日开工建设,11月6日全面完成布展建设并开始试运营,成为了临沧的“城市新名片” “城市会客厅”,成为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重要媒介,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窗口。截至目前,接待参观人员约5.3万人次。

 2.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2017年,共组织召开市城规委全体会议及办公会议16次,审定了亚微会展中心、滇西生物产业园、市委党校、临翔区国家档案馆、老行署片区等47个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博尚乡村新型商业中心、云南新闻出版广电局临沧699台、大临铁路临沧站房配套工程等9个项目选址,审批建筑面积77.6735万平方米,全力推动临沧固定资产投资。

 3.“两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2017年,全市共普查违法建筑面积149.64万平方米,共查处107.06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71.55%,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50%目标任务。认真宣传执行《云南省城乡规划违法处置规定》,严明纪律规矩,维护法律刚性,完善违法建筑的举报制度。

 全面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治理工作,将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市、县(区)、乡(镇、街道)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列入整治对象,127个市级部门(系统)和8个县区省管、市管干部共填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报告表》14410份,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公职人员163人(在职100人、退休63人),共报告违法违规建筑189宗。目前,正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的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如实报告的189宗违规建筑进行分类分办、依法整治。

 4.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及弃土场选址。围绕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把高速路、铁路建设项目的弃土弃渣场、施工便道选址和城乡建设用地、产业发展用地的增加及改善乡村交通条件工作统筹结合,认真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及弃土场的选址工作。通过科学选址,促进了施工便道及弃土场与城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有机衔接,达到新增城乡建设、产业及企业发展用地,减少土地复垦,实现资源共享、减少投资、节约施工成本、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村庄道路等级。

 5.规划实施监督全面加强。加强规划审查层级管理,切实抓好规划成果的技术审查,进一步完善重要区域和重点项目设计方案专家和部门评审制度,确保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全面加强规划公示,积极主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预判和应对,不断扩大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规划”。

 加强城乡规划督察,选聘了1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按“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对县区、乡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修改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严格市、县(区)、乡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落实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行政村(社区)专管员配备全覆盖,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

)积极开展特色创建工作

 全面落实云南省关于在全省创建特色小镇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了临沧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完成了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沧源自治县翁丁葫芦小镇,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双江勐库冰岛茶小镇、临翔昔归普洱茶小镇、凤庆鲁史茶马古文化小镇、南美拉祜风情小镇、凤庆滇红小镇等6个特色小镇规划。双江自治县勐库镇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临沧城、永德县被列为云南省生态修复城市补修试点,临沧城、沧源自治县被列为云南省城市设计试点。组织开展了茂兰镇、古墨等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其中碗窑、古墨、斗阁、石洞寺4个历史文化名村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城镇建设。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景观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相对滞后,城市建设的法定依据不足,城市建设品位不高,规划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龙头性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乡村规划实施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区)、乡镇领导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在特色风貌控制,特别是民族特色、边地特色、高原特色的打造方面,实施力度不足,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规划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规划法律意识不强,基层执法力量不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城乡规划保障能力不足。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经费、人员保障方面差距还比较大,规划专业人才、管理人员紧缺,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8年,市政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目标,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三个定位和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认真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我市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机遇和新挑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城市品质提升、镇村补短板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一)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从各方面、各层次加大对规划法规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执法部门、广大群众的城乡规划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性。

(二)强化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加快推进临沧市总体规划审批及云县、双江自治县、永德县、耿马自治县总规修改工作,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编制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覆盖建设用地范围,使城市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充分结合“经营城市”的理念,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临沧市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尽快审定中心城区东部拓展规划,为全市增加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积极推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力求实现“多规合一” “大部制”的“多审合一”、行政审批“只跑一次”、跨部门的“并联审批”、招商引资“立即落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完善乡村规划,科学引导村镇特色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临沧特色化品牌。

(三)加强规划实施和管控。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规划管理各项技术政策规定,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实施一道令”, 做到依法规划、依法监管、依法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市城规委议事规则,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范规划审查审批程序。

 强化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利用临沧城市规划馆,构建城乡规划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加强重要技术指标的审查,实现规范化审批、精细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四)深入推进“阳光规划”。严格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要按照“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委会及专家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

 坚持开门搞规划,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在提高城乡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建立完善规划评估报告制度,对规划的前瞻性、可行性、经济性、公共政策属性及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对规划内容、规划成果、规划实施绩效等进行跟踪评估,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五)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监督管理水平。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继续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改善和提升城乡品位,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