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关于提请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

——2017年11月20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殷致宏

时间:2017/11/21 14:48:3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的通知》(云人办发〔2017〕117号)中“因工作需要,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由2017年11月30日前调整到2017年12月31日前”的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拟于2017年12月19日至21日上午在临翔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两项。

 本次会议在安排选举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础上,按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还将审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安排两天半是合适的,这样既符合《选举法》对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也能满足审议地方性法规的需要。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及决定一并提请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