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接受杜丽萍同志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告的说明
——2017年11月20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梅盛斌
时间:2017/11/22 8:32:18|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吉军检察长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接受杜丽萍同志辞职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丽萍辞职的决定》,现提请批准接受:
杜丽萍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以上说明,请连同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丽萍辞职的决定(略)
2.杜丽萍同志基本情况(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