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卫东

时间:2019/5/6 8:51:58|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之政同志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6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落实。一是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干部学法、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已成为常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调整其他行政职权236项,“落实10项行动、推进10个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行行政审批向一个部门归口,逐步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二)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增强法制监督实效。一是完成《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起草工作,审议提交议案并获通过。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18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法律、政策文件268件,市人民政府4件规范性文件报请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拟出台的文件、协议、合同、规划以及会议记录等全部实行常态化法治审查,市政府法律顾问还进行第三方法律审查,实现市政府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双重审查、双重覆盖。

 四是成立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成立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全市实现了乡(镇、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县(区)级以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160份。

(三)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和自由裁量基准,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股、所、站、中心。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市级33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制度。2018年市、县(区)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26卷,清查问题132个。全面启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网上考试系统,市、县(区)行政执法人员录入信息5967人。组织路政、环保、规划、住建、食药监、水务、审计等系统举行行政执法培训11期,累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300人次。

(四)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专题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临沧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健全行政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依法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三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93件,办复率均达100%。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8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6件,上期结转1件,受理13件,已审结14件,办结率为100%。

 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阳光政务”,财务预决算、部门动态、政府采购公告、工程招投标公告等均向社会公开。

 六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投诉的举报地址、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所举报的执法问题及时调查,并作出回应。

(五)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市政府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共举行1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

 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机制。2018年全市1076个单位49861人参加了网络在线学法和考试。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开展法治走边关、法律扶贫等活动。

 五是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已逐步建成。

 六是积极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二、关于“临沧澳洲坚果产业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立足资源抓规划。临沧低热河谷区域面积约1100余万亩,均适宜种植澳洲坚果。市政府坚持因地制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澳洲坚果种植区域,把发展坚果作为“三线”生态产业化修复治理及群众脱贫攻坚的主推产业,提出到2020年,澳洲坚果壳果总产量达10万吨以上,总产值达30亿元以上;全市澳洲坚果稳产后,年产壳果达50万吨以上,总产值达150亿元以上的目标。2018年全市临沧坚果种植面积达262.77万亩,投产面积30万亩,产量2.5万吨,产值12.5亿元。现有加工生产企业6个,年加工生产临沧坚果0.6万吨。

(二)创新机制抓示范。在发展方式上,探索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市场”“庄园+农户+市场”等成功模式,引导企业和大户采取集约造林、农户以土地入股与公司合作造林、合作社统一组织农民造林、企业与种植农户签订坚果原料定单收购协议等形式,提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在种植模式上,探索推广“坚果+咖啡”“坚果+辣木”“坚果+中药材”“坚果+粮豆”等间套模式,以短养长、以耕促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和农民管护坚果的积极性。

 每年在全市种植坚果的乡镇推进1—2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示范村建设。全市已建设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示范村160个,覆盖面积30.93万亩,改造低劣品种14万株,实施林下配套种植4万余亩,平均亩产量、亩产值预计可提高13至15个百分点。

(三)强化监管抓种苗。凡是不具备相应资质、育苗面积不足50亩、繁育良种达不到5个以上、质量监管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3—5人的育苗户,一律不列入招投标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优选划定了良种采穗圃,实行定向育苗、定点采穗。实行苗圃品系分类挂牌区划,苗木出圃上山造林根据品种的生物特性、造林地块立地条件、海拔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所有造林用苗严格实行招投标制,苗木起苗、出圃、验收、调运、分发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签字验收,层层落实责任追溯制。

(四)注重效益抓科技。市、县林业部门分别建立了专门的临沧澳洲坚果科研(站)所,并通过引进、招考等方式配备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目前每个坚果种植的乡镇林业站至少配备1—2名专技人员。

 制定了良种繁育、丰产栽培、抚育管护、提质增效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坚果生产经营技术培训网络,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召开现场会、电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每个临沧澳洲坚果种植村有科技“带头人”3—5名,基本做到每户种植户有1名科技“明白人”。注重“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科研单位、院校等交流合作,为临沧澳洲坚果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五)政策配套抓投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职能挂钩、项目整合、合力推进”责任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森林临沧”建设,县级财政也相应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林业部门把新一轮退耕还林、木本油料、造林补贴、林业贴息等项目集中安排布局在坚果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交通、水利、扶贫、国土、电力、科技等部门配合联动,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重点保障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公司、企业、大户等社会资金投入坚果产业,建立“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共同体模式,合力推进澳洲坚果产业发展。

(六)培育龙头抓品牌。全市已有5家重点企业、30余户种植大户在临沧投资发展坚果产业。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了包括果壳、果仁六大系列19个精深加工产品,以“云澳达”“云果”“云果大仁”为代表的品牌,荣获“云南著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云南省农产品名牌”等称号,并逐步成为世界优质坚果的代表。

 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有限公司与电商“三只松鼠”签订了10年战略合作协议,拓宽临沧澳洲坚果销售渠道,形成了全产业链发展态势。

 三、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切实增强规划法治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共开展普法培训26次,专项宣传活动37次,组织“法律六进”活动175次,提供城乡规划法律咨询280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级开展全市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次、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培训1次,县(区)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培训24次。

(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提高干部规划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报批前均按要求报同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控规获批后均按要求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每年12月底前,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均按要求向同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坚持开门搞规划,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村庄规划报批前均按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三)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临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凤庆、镇康、沧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沧源县城—永和口岸岸城一体化规划、镇康县城—缅甸老街两城一体化规划、孟定口岸城市、孟定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建设等规划;启动了临沧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云县、双江、永德、耿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等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乡(镇)、村庄规划提升完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顺利推进。搭建“临沧一张图”平台,统筹全市16个行业部门涉及的专业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空间基准、统一平台服务的思路在“一张图”上实现集成、应用和共享。

 充分发挥市、县(区)、乡(镇)三级规委会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制建设,以协调机制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完善规划评估报告制度,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效能。

(四)严格依法实施规划。制定出台《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政策支撑平台。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技术政策规定,严格城乡规划“一书三证”制度,规范规划审查、审批和批后管理,强化规划刚性内容的落实。

 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作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的层级监督。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对存在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城规委议事规则,严禁越级、越权审批。

 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召开市城规委会专家咨询组会议10次,审查项目53个;召开市城规委会办公室会议11次,审查项目58个;召开市城规委会全体会议9次,审查项目43个。严格落实《临沧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构建城乡规划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有效发挥“三级规委、四级联动”作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五)深入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纳入城乡规划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开展了城乡规划专项督查。对2018年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推进滞后的县(区)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严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及其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纳入县(区)党委政府2018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各县(区)新普查的存量违法建筑37.26万平方米已纳入整治范围。截止2019年2月底,全市普查违法建筑面积186.9万平方米,累计查处156.86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83.93%。其中:2018年查处48.10万平方米(拆除47.16万平方米)。

(六)不断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市、县(区)将规划编制、管理、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规范了市、县(区)规划管理机构设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四、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教育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学前教育规划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了“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目标。2018年争取到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3647.79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学前教育发展;市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资金876.91万元,用于保障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市级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市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400元/年执行,各县(区)的拨款标准不得低于400元/年,2020年调整至不低于600元/年。

(三)配足配齐教师,提升教师专业素质。通过中小学教师转岗、新招录学前专业毕业生等方式充实幼儿教师队伍;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教师,鼓励和支持各县(区)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学前教育教师为主的“特岗计划”。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以国培计划培训为重点,与培养幼儿教育教学骨干相结合,选派教学能力优秀的教师参加培训;以在职学历培训为补充,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创新机制,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为民办学前教育提供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中央、省财政资金奖补约150万元;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扶持学前和民办教育发展;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帮扶民办幼儿园发展,如临翔区政府无偿划拨14.04亩土地作为玉龙花园小区第一、第二幼儿园的学校建设;

 通过公建民营模式或校点撤并后的土地提供给举办者等多种方式供地,如耿马县在原孟定农场幼儿园的校址举办了孟定小天使幼儿园,勐永中学老校址举办了启明星幼儿园,勐撒芒弄小学撤并后原校址举办了喜洋洋幼儿园等。

 五、关于“2017年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建立国企改革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运行工作,指导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求国资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做到国资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8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额509.63亿元,比上年增加39.15亿元;所有者权益319.92亿元,比上年增加13.16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4%,实现营业收入8.69亿元,同比增长3.8%;实现利税0.39亿元,同比增长9.7%。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为20%。

(三)全面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10户国有企业33名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考评工作,评为优秀类企业5户,优秀企业负责人7人,主要负责人薪酬最高31.72万元,最低13.48万元,平均薪酬为18.46万元,比2016年(15.91万元)增长16%。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2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28户企业基本完成脱钩划转工作。市工投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股51%),与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核桃坚果精深加工企业;市国资公司与昆明联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增设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在新组建市属企业中设立党的组织机构。

 六、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市政府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督办事项,下发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清单,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二)突出整改重点,加快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加快进度,按程序签订“三个协议”,按时完成拆旧、复垦复绿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及时筹措资金整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计划,清理核销长期往来款;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及时归还挤占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积极组织收缴保障性安居房租金和销售收入。

(三)强化跟踪督查,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全市审计机关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加强边审计边整改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及审计整改动态的监控。市政府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督查等部门对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执行和建议回访制度,把审计整改督查和审计回访作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审计整改效果。

(四)巩固整改成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清理和培训教育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管理。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控制屡改屡犯问题发生。

 截至2019年3月底,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46项,已整改26项,整改资金58117.4万元,整改到位率56.52%;有20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正在积极推进(详细情况见附件)。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理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的审议意见,既是市人民政府应履行的职责,也是法律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改进自身工作的需要。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机制,改进办理方式,增强办理实效,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效力,卓有成效地改进政府各项工作,为临沧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临沧市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后续整改清单(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