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2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旗
时间:2020/11/5 9:13:2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杨利民院长委托,现将全市法院2016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2016年至2020年8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783件,收案标的173.83亿元,执结18911件,实际到位标的22.76亿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8.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执行信访办结率为100%,综合结案率为91.07%。
临沧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03件,执结1321件,未结192件,结案率87.89%,收案标的111.13亿元,实际到位标的10.26亿元。历年来两级法院均能完成上级法院考核的“3+1”核心指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初步建立
全市两级法院注重并积极向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汇报执行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合力解决执行难。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临沧市关于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市级55个“共同解决执行难”成员单位分别出台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
今年5月,临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初步建立。
二、坚持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新执行方法,打造执行亮点。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执行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两级法院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创新执行方法,打造执行亮点。一是创新执行工作新方法。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推行执行协理员制度,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性工作外包。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律师调解进立案”,邀请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执行调解,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有效缓解执行压力;
二是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在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基础上推行以执行指挥平台为中心、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有效解决执行运转不灵、案件流转不畅、行为监督乏力等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质效;
三是创新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成立联合执行指挥部,实行两级法院跨区域联动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迅雷行动”、“云岭总攻”、“沧江行动”专项行动。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结合辖区法院实际情况,开展了“迅雷行动”、“云岭总攻”、“沧江行动”专项行动,三个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5045件,执行到位共计6.11亿元,集中执结了一批“骨头案”,提高了执行实际到位率。
(三)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持续组织开展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仅2018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39件,执行到位金额835.87万元;对88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80.04万元。
(四)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执行工作。为严格高效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财产刑,从2019年开始,开展了涉黑涉恶执行案件“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至2020年8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50件,执结25件,执行到位标的35.45万元。其中中院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22件,执结11件。
(五)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做到“三慎用一坚持”,即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慎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坚持柔性执行,加大和解力度。例如临沧中院执行实施团队在执行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茅粮集团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中,慎用、善用、巧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以物抵债、土地作价、地产转让、现金支付等方式,执结一批执行案件,诉讼标的近亿元。
(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和信用惩戒力度。2016年至2020年8月31日,全市法院共纳入失信名单4016人,限制高消费10210人,限制出境38人,拘传72人,拘留153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25人(次),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耿马法院2件,云县法院1件),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不断提升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助执行。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专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官方媒体与自媒体相结合等原则,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验、见证、监督执行,并以致函致信、报送执行工作总结等形式加大执行宣传力度。
仅在2018年攻坚期间,全市法院共发布执行信息367篇。至2020年8月份,有40余篇执行信息被人民日报、最高人民法院法制号、云南长安网等国家、省、市级报刊、新媒体平台采用。
三、坚持刀刃向内,执行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执行制度建设。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上级法院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要求,临沧中院将市委、市政府、相关联动部门制定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通知、文件、方案和中院制定的规章制度编印成《执行工作文件制度汇编》,为建立规范执行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了“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实行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和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述职制度。
(二)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为切实解决“终本”案件中存在的实质标准不严、程序标准不规范、恢复执行不畅,滥用“终本”程序等问题,开展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审查与清理”专项活动;为整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从执行流程节点、财产处置等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开展了“规范执行年”专项活动。
(三)信息化建设助推执行联动机制。纵向上,全市两级法院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对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横向上,临沧中院会同临沧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点对点”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辖区耿马自治县法院、永德县法院已分别与县土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点对点”查询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四、坚持保障到位,组织领导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两级法院 “一把手”对重大执行方案亲自把关、重要举措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有力推进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及时跟踪督导,定期对各基层法院“3+1”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责任,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不定期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
(二)确保执行力量,不断强化保障。按照“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抽调一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到执行局,确保执行力量充足;强化物质装备保障,为执行部门配备必要的执行车辆、执法记录仪等物质装备,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离党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一)大型涉案企业复杂因素致执行不能。一是此类案件涉及到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涉及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关系复杂、执行标的大(如云南澜沧江啤酒集团、茅粮集团、滇红集团、永糖集团、腾达公司等系列执行案),存在全国多家法院轮候查封等因素;
二是企业未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处置抵押物后,权利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实现债权已所剩无几,财产处置率低;
三是“一房多证”、“一房多抵”及“房地分离”情况突出,涉案财产权属难以界定,导致执行中财产处置程序无法推进情况;四是产权登记部门对违规颁发的权利证书擅自启动注销,或者将抵押的土地擅自使用,导致抵押物悬空,案件执行受阻,各种因素致案件“执行不能”。
(二)联动机制协调不畅。与相关部门开通端口网络连接难度较大,“点对点”联动机制协调不畅,未得到全面建立,合力攻坚、部门联动仍有差距。
(三)执行质效不理想。法院自身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执行工作的办法不多,经验不足;财产处置变现成功率、保全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低,部份“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周期较长;当事人频繁更换住址及联系方式、疫情影响致无法组织当事人双方及时达成调解,“查人找物难”的情况仍然存在,导致执行质效不理想。
(四)干警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执行干警对执行业务不熟悉,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减退。部分执行干警在执行局长期工作,加上身体健康、身份、待遇等原因,产生畏难、“厌战”情绪,不同程度存在着“软、散、推”等现象,间接影响整体执行质效提升。
六、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把源头治理执行难和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到当地党委、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中加以解决,全面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继续巩固工作成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立、审、执、破协调配合和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用“制度铁笼”、“数据铁笼”约束执行行为,有效避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联动配合。继续加强与联动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创新思维,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强化冻结、扣划功能,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认真开展好“规范执行年”活动和“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继续加大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犯罪案件和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五类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失信”、“限消”措施。
五是大力推广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建立各级各部门、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执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执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将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总体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在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执行质效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临沧”、“信用临沧”和“法治临沧”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