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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边境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脱贫攻坚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9年1月15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时间:2019/1/15 17:10:01|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2018年12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镇康县南伞镇组织开展了边境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脱贫攻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我市“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市司法局、镇康县人大常委会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配合参与,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在镇康县南伞镇开展了边境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脱贫攻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这一主题进行开展,在南伞镇白岩村启动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作了“抓好乡村法治宣传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动员讲话,活动在县一中、南伞镇红岩村同步开展了宪法、监察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禁毒、禁赌及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专题法律知识宣讲,县、镇相关领导干部、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部分在校师生、党员群众代表600余人参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读本200余本、宣传资料100余份。在宪法宣传日当天,在南伞镇开展了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边境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为成员的法治宣传领导小组,由常委会民族工委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常委会民族工委通过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了县、镇、村三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了宣传活动有的放矢,充分结合基层实际、充分体现群众需要,增强了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性、实效性,宣传活动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认真推进普法工作责任的落实,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模式,补齐普法工作的短板。注重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治方法解决群众之间矛盾纠纷,公正地处理问题。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人大代表在生产生活中的带头作用,引领群众学法守法,当好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反映苗头隐患,发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本次活动针对边境村群众所需的法律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宣讲方式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科普及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服务“一条街”活动,在宣传中讲脱贫攻坚、讲乡村振兴典型、讲农村依法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等问题开展政策法治宣传,对山林水土纠纷采取以案释法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和谐,通过开展巡回宣讲、法律咨询服务,把法治宣传教育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化解矛盾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规范社会行为、依法调解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推进社会和谐长治久安,为构建治理有效的乡村文明新秩序奠定了基础。

 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泛,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单一,与基层群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需要还有差距;三是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好全民普法工作。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穿工作的始终,统筹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要根据农村特点和群众的需要,建立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等比较直观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做到通俗易懂、容易接受。助推乡村振兴、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稳定。

(二)突出宣传重点,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

 加大力度宣传法治思想和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改革发展的重要条件。临沧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边境、民族、山区、贫困等市情的因素,形势复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刻不容缓。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就要求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要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把对法律的简单认知升华为对宪法及法律的信仰,把对法律法规的被动了解转化为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的意识,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有意义、有价值。

(三)注重宣传实效,提高法治宣传水平

 聚焦边疆民族地区,以边境村党员干部、各族群众和青少年学生为对象,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必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报、村民活动室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农闲季节或节假日开展集中宣讲;组织到村组开展巡回宣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真正让大多数群众受到教育,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