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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时间:2019/11/12 16:35:5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补选刘可杰同志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函》(云人办函〔2019〕63号)文件要求,省委提名刘可杰同志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按程序进行补选。经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补选。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11月12日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

——2019年11月12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龚文军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补选刘可杰同志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函》(云人办函〔2019〕63号)文件要求,省委提名刘可杰同志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要求我市按法定程序补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第四款“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的相关规定,主任会议提请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采取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法补选刘可杰同志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上说明,请连同议案一并审议。

 附件: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补选刘可杰同志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函(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