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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2019年1月15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龚文军

时间:2019/1/17 10:55:12|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作如下起草说明:

 一、起草过程

 一是及时组织撰写。市委批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制定起草方案,认真撰写报告。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由常委会领导组织分管联系委(室)共同修改报告,形成报告送审稿;然后分别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收集意见建议后,起草小组进行了两次集中讨论修改。

 三是党组会认真审议。2019年1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报告送审稿。四是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2019年1月10日,四届市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报告送审稿。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报告分为2018年的主要工作和2019年的工作安排两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是对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作概括回顾。2018年,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弘扬“临沧作风”,回应人民关切,顾大局、敢担当,立良法、促善治,重监督、求实效,促改革、惠民生,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局良好,为“两个机关”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为决战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具体内容,用“六个坚持”予以概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良法促善治,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持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坚持服务全市大局,自身建设全面加强。突出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履职强监督、围绕中心求实效的工作特点。

 第二大部分,是对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初步安排。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云南发展“三个定位”、聚焦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聚焦临沧经济工作“五个重点”、聚焦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围绕大局中心,回应群众关切,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持续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持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持续推进“两个机关”建设,探索新模式、破解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奋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初步从六个方面谋划安排: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二是突出地方特色,立良法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四是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五是服务工作重心,围绕高质量发展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两个机关”建设水平。突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中心、关注民生福祉、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临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向。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作报告》待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以上说明,连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一并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