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熊昆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时间:2019/1/17 14:04:5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免去熊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红忠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光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浩文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尹丽霞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邬忠育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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