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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郭小江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时间:2017/11/22 8:36:3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免去郭小江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中森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杜明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请予审议。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 杰

        2017年11月13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