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吴 杰
时间:2020/9/1 9:08:51|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全市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和 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预算执行总体良好。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减税降费6.67亿元;全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9%。
——落实“三保”责任,重点支出有效保障。以落实“三保”任务为优先,更加注重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较好。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6个方面147个问题,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持续跟踪督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市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以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19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761万元,支出387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68万元,支出1338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万元,支出2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3617万元,支出25912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入结构不够优化,非税收入占比过大。2019年市本级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3.58%。
二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下达不够及时。
三是支出预算执行率不够高,仅为75.9%。
四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本年度仍有2017年以前借出和预拨的资金66883.20万元以及新增借款(预拨经费)170745.36万元未清理。
五是有些财政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如: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政府性基金收入错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备费支出不规范等。
六是延伸审计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规定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组织非税收入3457.03万元;二是未及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9.95万元;三是计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不统一。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对75个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其中:重点审计单位2个,现场抽查单位30个,疑点自证单位43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10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70.99万元;2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21.45万元;5个单位往来款核算不规范造成收支不实154.79万元;1个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74.16万元;3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34.20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1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55.42万元;2个单位违规用项目经费列支无预算费用10.42万元;1个单位“三公经费”不实以及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房租收入、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908.14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大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和报销费用的发票名称不统一及报销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对李明奎同志担任中共云县委书记和字清华同志担任云县县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部分采矿权、探矿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超期未办理的情况。
二是部分农村中小学饮用水质量不达标;部分水资源监测、监管以及保护不到位,个别河长责任落实有差距。
三是公益林和基本农田地相互重叠7479.66亩;部分土地复垦未按要求复垦到位;少数个体企业非法占用限制性建设用地作砂场生产用地。
四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滞后。
五是部分取水单位应缴未缴水资源费603.15万元。
六是相关单位未发放2017年渔业油价补助43.01万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市审计局2019年对云县县委书记、 县长、临沧卫校校长等7名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一)云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招商引资上报数与实际完成数不符。
二是部分重大项目及“十大民生工程”未能如期推进。
三是虚增财政收入37644.93万元;违规调入资金76925.25万元;违规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63.89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112万元。
四是挤占上级专项资金177890.58万元;新增借款53401.06万元。
五是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16353.25万元和国有资产收益48万元。
(二)临沧卫生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89.57万元。二是私存私放财政资金128.94万元。三是违规使用专项资金36.30万元。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6万元。五是收费及现金管理不规范。
(三)其他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审计中发现未公开招投标710万元以及未进行政府采购120万元;对市质量监督局局长及市司法局局长审计中均发现了未严格按预算批复使用资金以及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五、重点民生资金专项审计
(一)“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程序方面。未严格执行项目调整变更和招投标程序。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地方政府未及时足额配套资金;县(区)财政滞拨交通专项资金97274.30万元;挤占挪用5579.93万元以及借支项目履约保证金5384.96万元。
三是合同履约执行方面。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1061.30万元和支付工程款422.37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762.32万元和印花税68.26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对7个县(区)人民政府及临沧市边合区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住房保障落实方面。1个县有104户不符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房;3个县有275套保障房违规转租;2个县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2966户。
二是收入管理方面。7个县应缴未缴租金、房屋销售、利息收入10885.37万元;5个县应收未收租金及房屋销售收入2765.04万元;1个县租房销售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5500万元。
三是保障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2个县级财政违规拉用28117.97万元;6个县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方面24895.68 万元;3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27685.06万元;4个县资金闲置超过一年21009.66万元;
四是其他方面。主要是未按规定取得工程发票、违法转包项目、拖欠中小民营企业工程款等问题。
(三)产业扶贫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审计。对市本级和八县(区)的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违规使用扶贫资金2899.71万元;财政滞拨扶贫资金58443万元;资金闲置8107.44万元;部分县(区)存在骗取扶贫资金情况,涉及金额317.02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相关手续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慢;个别县项目涉嫌围标串标。
三是项目绩效方面。部分项目实施不科学,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或导致资金损失;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且扶贫方式存在简单的发钱发物。
四是其他方面。主要是产业扶贫资金整合率和投入率低,有的县投入不明、底数不清;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人防工程项目及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对市 本级和八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13年至2019年人防系统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方面。6个县尚未制定人防规划或城市防空袭方案;
二是项目管理方面。30个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倒置;部分人防工程建设进展缓慢;个别县(区)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以及违规以费代建。
三是收入管理方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多收易地建设费39.07万元;应收未收3220.32万元、应缴未缴10.24万元。四是资金使用方面。个别县未及时安排专项资金;部分县违规使用人防资金11.16万元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
(五)企业集团帮扶脱贫攻坚资金跟踪审计。对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和双江自治县2019年华能集团企业帮扶脱贫攻坚资金及有关政策落实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资金拨付不及时7873.32万元;未按规定处理项目结余资金259.74万元;未按指定用途使用4059.67万元及违规提取管理费310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或未实施;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建设资料不完善的情况。
三是项目绩效方面。部分建成项目未正式投入使用;部分种植项目成活率低。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市审计局组织了临翔区区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等10个项目的阶段性跟踪审计以及一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相关手续不完善。如: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无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批复、隐蔽工程验收等资料。
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合同及程序不到位。如:未按合同要求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参与项目的造价控制;未按要求选择可研编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履约担保金;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率高于相关规定;个别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标、先施工后签合同以及未按要求招投标等。
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签订《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及征地拆迁工作滞后。
四是部分项目决算审核不严。抽查发现:1个项目超概算189.61万元;1个项目多计工程款990.47万元;1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205.19万元、少扣留工程质量保金4557.78万元。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年来,重点对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性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上级“三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以及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临沧市各级政府均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意见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各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县、个别部门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化解政府性隐性债务制度建设工作滞后;化解方案未细化到对应的债务项目、未提出具体措施;化债目标完成进度慢。
(二)2019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15000 万元;项目进度慢、资金闲置12000万元;违规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3462.98万元。
(三)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尚未编制完成,项目库尚未建成;部分农民合作社未正常运转;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资金被企业违规使用,项目绩效未得到有效发挥。
(四)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不完善;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支出进度慢;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捐赠款物使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起,涉及人员29人。移送问题线索主要为民生扶贫领域:
一类表现为乡镇或村级基层干部挪用、侵占、骗取套取扶贫资金,侵占群众利益。这类问题涉及金额不大,但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
另一类表现为项目主管部门政策把握不牢,未严格对项目资金跟踪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到企业后,企业利用虚假业务,虚假票据,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二)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督力度。紧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强化政府预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聚焦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方法。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县(区)各相关部门都积极进行了整改,截止目前的整改情况及具体问题在问题清单中进行反映。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县(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改革的重大举措,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临沧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