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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俊

时间:2020/6/30 10:27:4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人自2016年3月由市政府办公室调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全市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依法行政,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注重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法制课制度,每年讲授1次法制课。

 三是积极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制定出台人社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18年,我局作为法制审核先进单位在全省人社系统中交流工作经验。

 四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决策中的关键作用,为本局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研判。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2016年以来共完成行政复议14件,行政应诉40件。

 五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每年定期开展“12333”普法宣传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2016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6次,开展工伤保险法规专题培训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培训各1次,开展全市人社法治知识竞赛1次。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市人代会确定的涉及人社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办理,亲自审定答复意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16年以来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6件,其中:主办17件,协办9件,面商率、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市人社局被评为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先进单位。

(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是着力突出精准导向,全力以赴打赢人社行业扶贫攻坚战。依托沪滇劳务协作机制,深入实施就业扶贫,摸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础信息,建成覆盖8县(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超市”,构建以上海企业为核心的劳务用工协作网络,优化“三门”一站式转移就业服务,不断提升转移输出组织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临沧市乡村公共服务岗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开发乡村公益岗位9420个,建成就业扶贫车间80个,吸纳1.1万名“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目前,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7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2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44.1万人。我市在疫情期间组织农民工有序返岗就业和做好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等工作,得到了省委王予波副书记和时任副省长张国华的肯定性批示。精准实施“技能扶贫行动”,大力开展“点菜式”“菜单式”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定向、定岗、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

 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95.6万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31.22万人次。2018年,在全省创新举办“临沧市•崇明区劳务协作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大赛”,被上海市人社局作为沪滇劳务协作典型案例在全国技能扶贫现场会上交流。

 二是大力实施社保扶贫,目前,全市3688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的100%参保,符合领取待遇的100%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100%落实到位。

 三是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健全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2016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12.0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9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9315个,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6198人(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24亿元,带动就业5.15万人,创建省级创业园4个,省级众创空间2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1个;累计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029.29万元,惠及参保企业1545户,企业职工8.96万人。

 四是坚持全民共享理念,全力以赴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56348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46920人,失业保险参保103181人。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险领域重大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做实社保基金保值增值,2016年以来连续4年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年人均增资5%,圆满完成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折不扣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2016年以来累计减征社会保险费7.46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社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管控,积极清理欠费,加大社保基金稽核,常态化开展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和社保经办内控专项检查,依法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清欠社会保险基金5.84亿元,追缴多领资金968.87万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是着力优化人事人才服务,全力以赴提升人才支撑保障能力。注重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有2人获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省政府突出贡献奖,4人获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1人获“云南科技兴乡贡献奖”,1人被认定为云南省技术能手,4人获评云南“万人计划”首席技师并领衔建立了大师工作室,10人获首届“沧江名家”和“沧江名匠”,38人获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经国家人社部批准设立了临沧工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省级批准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9个,实现8县(区)全覆盖;积极支持教育、卫健等部门通过柔性引才,引进中东部发达地区退休名师名医及管理人才到临沧开展援助帮扶工作。

 持续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4名援鄂医疗和一线防控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得以聘用,2016年以来,全市各职称系列共取得中高级职称共17501人,其中:取得副高以上职称9564人。

 建立完善以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为主的事业单位人才选拔机制,2016年以来,累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519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09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210人。

 深入实施技能强市行动和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启动100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程,稳步推进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晋升技师学院工作,大力培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产业技术工人,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94万人次,取证15.89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4263人。

 认真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成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规范完善津补贴、奖励政策清理及“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动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工作落实。

 六是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以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1%,全市共审查集体合同465户,覆盖企业2956户,涉及职工5.84万人。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推进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建设,妥善化解劳资纠纷,2016年以来,全市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均达100%,调解成功率保持在80%以上。

 认真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五项制度”落实。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查处欠薪案件。2016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42件,追发工资25787.51万元,涉及农民工26784人。

(四)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以及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情况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树牢底线思维,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八小时之外”严格管理自己,管好亲人子女,培养良好家风和健康生活情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

 回顾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我虽然尽心尽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研究解决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创新工作思路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坚定发展信心、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和带领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不断谱写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