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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时间:2023/10/31 21:12:28|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10月30日至31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赵贵祥、吴罕节,秘书长龚文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咖啡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临沧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临沧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咖啡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批准临沧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接受施志胜同志辞职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赵子杰同志辞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咖啡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陈杰作表态发言。

 汤培远强调,希望被任命的同志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初心使命,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为推进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就立足人大职能,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汤培远要求,要围绕中心“不游离”,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各项重点措施,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把“深调研”作为重要法宝贯穿始终,把“严整治”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始终,聚焦答好“五道思考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服务大局“不迟缓”,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改革开放大局,服务边疆稳定大局,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牢固树立“说办就办、马上办、办就办好”的理念,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身心投入临沧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要守正创新“不缺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定位“四个机关”,立足人大职能,立法上出“质效”,监督上出“实效”,代表工作上出“成效”,以高质量履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临沧实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董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丽萍,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8名基层市五届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