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荣忠
时间:2019/5/4 14:28:4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本院党组书记孙杰院长委托,我代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
一、进一步凝聚共识,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对这个意见,院党组带头组织全面学习领会,并结合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云南省司法责任制推进会和省高院相关改革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部署,结合法院实际,科学规划,构建完善权、责、利相统一的保障机制,提出贯彻意见,明确责任人,进行责任分解,积极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市委司法改革各项要求,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
在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结合审议意见要求,深入各基层法院充分动员、广泛宣传、谈心谈话、释疑解惑,面对面向基层法院同志阐述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重大机遇及深远影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工作,引导干警从大局出发、从临沧实际出发,教育引导好干警充分认识和处理好个人得失与进退流转切身利益问题。
要正确树立好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信心,以饱满的改革热情和实干精神,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和试路先行勇气。确保队伍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作风不减。
二、进一步把握改革重点,牢牢抓住改革关键
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终身负责的审判责任体系。充分认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使改革接地气、得实效,需要从临沧实际出发,加强探索实践。要在审判团队的组建模式、入额法官的业绩考核、审判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制度创新,增强改革措施在基层的契合性、适应性,使整体的制度安排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
(一)严格规范员额法官遴选机制。坚持“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让审判能力强、个人素质高、办案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人员入额。同时建立推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机制,让优秀的法官助理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入额。实行办案质效考核制度,办案质效与“522”增资绩效挂钩。今年补选员额法官 6名,一定程度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二)继续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明确法院各主体的职责范围和运作流程。确保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落实司法责任制,既要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又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放任。
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实行院庭长办案月通报制度。加大案件办理的督查、审查力度,把办案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办案质效,全面提高法官素质,严格执行员额法官必须全部调到审判一线办案,及时调整配齐配强审判委员会委员,共调整审判委员会委员6人,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结合,既考虑现实条件,又遵循诉讼原理和司法规律。
(四)加快相关职业保障的落实和配套机制的完善。建立和完善政法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晋升机制;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政法编书记员转任机制;及时研究落实司改后各类人员职务职级问题,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支持改革的信心。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完成法官助理148人、书记员22人职务套改工作。
(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工作方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精干设置内设机构,减少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行质效。今年3 月份开始全面启动了基层法院机构改革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人民法院干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队伍,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激发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五个过硬”与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相适应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院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班子建设,增强队伍向心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我院将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结合改革抓班子,将自身建设、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机关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监督执纪、风险防范等方面工作有机统筹结合抓好管理,为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打好基础。
(三)着力提升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结合司法改革后组建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的新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我们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围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的目标,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因司法改革而受到削弱,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认真抓好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普遍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确保把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到支部。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充分体现和发挥保障作用。
(四)切实抓好教育培训。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同时,聚焦审判、突出主业,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加强法官干警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选派法官干警参加新法律法规、新司法解释、法学前沿问题和其他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案件评比、庭审观摩、学术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法官的理论视野和知识领域,提高法官司法审判履职能力,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和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业务骨干,高效推进法官队伍“四化”建设。
目前确定了今年5月至6月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办5期综合素能培训班,实现把所有法官都轮训一遍的目标。
(五)确保人员配备和待遇落实到位。提高站位认识,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为司法改革负责,为审判工作负责,主动履职担当,加强汇报对接协调,争取政策层面支持,争取各方面各部门支持,及时认真研究解决未入额法官岗位调配、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工资待遇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法院内部人员交流、法官干警职级待遇、编外人员管理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稳定、发展审判队伍,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干部实际困难,改善干部工作生活环境,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六)抓好作风纪律建设,锤炼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审判纪律教育,在干警心中标明红线,使干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改进作风注重实干,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干警真抓实干谋发展。
要紧扣当前改革重点工作,将司法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诉讼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以作风建设促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开展。着力构建“立、审、执、管、监”的监督体系,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以司法改革推进阳光司法,确保执法权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