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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意见

——2019年8月26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戎正商

时间:2019/8/29 8:51:4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7月17日收到市财政局编制的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后,会同市人大财经委进行了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已于7月26日书面反馈市财政局。

 8月8日,为推动解决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听取了市财政局研究办理情况汇报,再次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8年,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83937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568536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1415401万元。扣除省级本次收回我市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880万元后,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83057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568536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1414521万元。

 2019年,省财政厅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308100万元(一般债务额度38100万元,专项债务额度270000万元),其中,年初财政厅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授权并预下达提前发行的70200万元(一般债务200万元〈沧源自治县200万元〉;专项债务70000万元〈市级40000万元;云县10000万元;永德县20000万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扣除已编入年初预算数后涉及本次专项预算调整的债务额度为237900万元(一般债务额度37900万元;专项债务额度200000万元)。

 市人民政府按此额度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是市级预算安排107900万元(一般债务额度32900万元;专项债务额度75000万元);

 二是转贷县(区)130000万元(一般债务额度5000万元〈镇康县5000万元〉;专项债务额度125000万元〈临翔区15000万元,凤庆县60000万元,云县10000万元,沧源自治县20000万元,双江自治县20000元〉),转贷县(区)分配额度已明确到各县(区),具体安排情况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同时,经省财政厅核定,市人民政府提出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291157万元,其中:市级债务限额为716436万元(含边合区81300万元,工业园区17000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574721万元(临翔区207483万元,凤庆县319995万元,云县236654万元,永德县193943万元,镇康县194722万元,双江自治县180916万,耿马自治县144508万元,沧源自治县96500万元)。

 本次调整涉及的一般债务限额379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后,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由200万元调整为3810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收入合计”由2438880万元调整为247678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城乡社区支出”由80697万元调整为108917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91400万元调整为5196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由200万元调整为988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项支出合计”由2438880万元调整为2476780万元,收支平衡。

 本次调整涉及的200000万元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后,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70000万元调整为270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各项收入合计”由128766万元调整为328766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由22046万元调整为57046万元、“其他支出”从43895万元调整为83895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68807万元调整为1438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从30000万元调整为155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各项支出合计”由128766万元调整为328766万元,收支平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因省财政厅此次分配我市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提出的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符合预算法和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按照省财政厅此次分配我市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我市预计政府债务余额为1882140万元,市级债务余额为588774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293366万元,均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是可行的。

 预算工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批准临沧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的政府债务限额。

 为执行好预算调整方案,规范债务资金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预算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

 统筹好债券资金安排,防范新增债务风险。严格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规定使用债券资金,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专项债券安排要用于收益能够覆盖债务本息的公益性项目,跟踪落实项目收益和覆盖本息的情况。

 二、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部分县区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有效解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三、着力妥善化解债务风险

 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在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切实完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防范基层财政债务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各项收支安排,做好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规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