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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临沧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11月20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兼预算工委副主任 余江丽

时间:2017/11/20 19:54:3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10月26日组织部分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召开初步审查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及市级2017年1至9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汇报,并对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的初步审查意见已反馈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书面报告了研究办理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33493万元调整为267962万元,调增34469万元。财力共增加60603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产业发展资金增加10000万元;边境维稳资金增加1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992万元;适时下达上级专款31611万元。财力共减少26134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未完成预期,导致调入资金减少26134万元)。资金来源增减变化后,实际调增收入3446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33493万元调整为267962万元,调增34469万元。

 支出情况为:一是根据省级财政下达文件有关要求,增量财力对应列支项目支出增加230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增加支出10000万元、边境维稳资金增加支出13000万元;二是因兑现政策性调资、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离退休公用经费、落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标等因素影响,与年初预算相比,市本级基本支出共需增加1367万元;三是与年初预算相比,项目支出预计增支10102万元。

 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本次不作调整,仍按三届四次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执行。

 边合区一般公共预算本次不作调整,仍按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9月26日批准的临沧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执行。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仍按三届四次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预算调整资金来源有保障,预算调整支出安排符合临沧实际,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下步工作重点和措施明确,调整方案是可行的。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二、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为确保批准的预算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下达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为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各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推动项目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分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强化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研判。加强财源建设,提高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严格按政策规定收回和统筹各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优先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三)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的追加、调整和科目之间的调剂,避免部分科目出现预决算数额变化较大的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建设资金。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集中财力让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规范行为,依法管理政府性债务。严格按照预算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或者变通办法突破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加快债务资金的拨付使用,减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余额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违规融资、政府违规购买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

(五)提前谋划,切实做好明年预算方案编制工作。政府财税部门应当抓紧时间在明年人代会召开之前做好2018年预算方案编制准备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和量入为出的编制原则,细化预算,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方案的透明度与准确性。认真落实“三保”责任,重点支持好全市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良性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