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时间:2018/12/17 22:41:5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12月17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临沧市林业局工作情况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部分内容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沧市及市级2018年1至9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17年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临沧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代表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及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部分内容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临沧市2017年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沧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16日至19日在临翔召开。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章,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德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荣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梅盛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茶办、市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四届人大代表杨武彬、徐云光、鲍志峰、陈金玲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