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17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文章
时间:2018/12/20 16:40:4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之政同志委托,现将市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向本次会议作报告。
一、办理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93件,占代表建议总数96件的96.87%。 9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A类件79件、B类件10件、C类件4件。通过电话沟通、会议协商等方式面商的代表建议86件,面商率92.47%。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公开86件,不公开7件。
共收到代表反馈征询意见72件,未反馈21件。72件反馈意见中,满意69件,占95.83%,基本满意3件,占4.17%。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25件建议全部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类别为A类的有22件、B类的有3件(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一)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意见已被采纳的建议有79件(A类),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办总数93件的84.95%。一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吸纳代表合理化意见建议并转化为政策文件。赵海燕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老村干”离任后养老生活补助的建议》(第83号)相关内容已纳入《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村干部待遇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临办字〔2018〕18号)文件中;
俸志琴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理农村垃圾提升人居环境的建议》(第90号)相关内容已纳入《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临办发〔2018〕55号)文件中。
段海梅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的建议》(第74号)相关内容已纳入《临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经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即将印发实施。
二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代表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助推项目建设。杨云鹍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沿边铁路芒市至临沧段线路经过南伞口岸问题的建议》(第55号),通过努力,芒市至临沧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促进沿边开发开放”项目和云南省中长期铁路网建设规划,并开展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单位考虑到镇康(南伞口岸)的区位优势,经镇康(南伞口岸)方案也是本线研究的线路方案之一。
三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把群众意愿落实为惠民实事。许远凤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91号):市发改委已对云南电网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进行了备案登记,计划在临翔区中心客运站、临翔区虹桥路、西河东路地上立体停车场布局集中式充电站,正在与交通运输集团商谈合作事宜;市、县新建住宅小区及停车场要求100%配备充电桩,临翔区金旭之光二期、临沧碧桂园、金柏之春等项目均按要求停车泊位上预留电力通道及充电线缆接口;供电部门已启动建设充电桩20个,总投资370.64万元,现完成投资200.15万元。《临沧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12月14日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有10件(B类),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办总数93件的10.75%。左佳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缅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的建议》(第73号):市人社局组织人员深入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对缅籍人员入境务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缅籍人员入境务工情况调研报告》,并参照周边州(市)的做法,结合临沧实际,起草了《临沧市境外缅籍边民入境务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待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
(三)因受事权限制或受体制、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目前难以解决需待以后有条件再研究解决并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建议有4件(C类),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办总数93件的4.3%。王俊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临清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建议》(第7号):根据临清高速公路“工可”、“初设”及“施工设计图”批复,全线共设置8处互通式立交。所提新增勐托片区出入口,位于大杨家隧道出口和王家寨隧道进口之间,约1.7公里,中间距离较短,有较大的行车安全隐患,且此路段穿越基本农田保护区,新置互通式立交需要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审批难度大。因此,为保证高速公路安全性,控制建设成本,加快项目建设,勐托片区不再设置互通式立交出入口。该建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得到代表的理解。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之一,每年听取一次办理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2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之政同志在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学习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上首次把“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分管建议提案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坚持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批阅代表建议,分管领导亲自组织面商工作,审核答复意见,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建议办理中,严格落实“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了重点建议办成精品、办出实效。
(三)强化面商。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把面商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必要环节。上门沟通、电话沟通、会议沟通,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与代表共商对策,解决问题。
(四)规范办理。严格执行登记、批办、承办、督办、面商、成文、寄送、公开、归档9个步骤,做到程序到位、把关到位、解决到位。每件答复意见均在征得代表同意后才正式行文答复,做到文书规范、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气诚恳、分类明确。
(五)注重督办。市政府把规范答复、限时办结、沟通协商、办理结果公开和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列为2018年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督办事项,印发相关通知、二次电话督办、通报办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个别承办单位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有差距。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拖拉敷衍、推诿畏难情绪,缺乏统筹抓总的责任和机制,定期不定期跟踪过问不足,办理力度不够、质量不高,答复分类不够准确。三是沟通面商有差距。部分承办单位没有开展面商,与代表见面率不高,没有认真填报《面商登记表》,代表建议面商率为92.47%,没有达到面商率100%的要求。下步工作中,市政府将抓好以下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办理落实建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和完善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外部动力,作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作为依法行政、提升能力的有效方式,把建议办理工作融入本单位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我市当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多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办理行为,扎扎实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组织承办,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办单位要认真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负责任的协办意见,确保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防止出现推诿现象。要强化面商工作,不断提高与人大代表的见面率。
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坚持办前调查、办中协商和办后回访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办理情况,征询办理意见,推动问题更好地解决。要强化面商面复,坚持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面复人大代表制度,切实改变以往由具体承办人员与人大代表沟通协商的做法。要完善面商相关手续,按照程序,严格、规范、认真填写《面商登记表》,做到面商工作有据可依。
要坚持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实效性建议及时办理,重复式建议“了断式”办理,综合性建议协调办理,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要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要求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各自所承办的、办理结果为B类的10件建议深入开展续办续复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认真分析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厘清办理思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机制,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督查,及时跟踪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要通过现场督查、电话督促等方式,抓好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重点检查承办单位任务是否分解、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严格、答复是否规范、办结是否按时、问题是否解决,确保办理任务如期完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成效,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办理答复的质量,切实把建议意见转化为政策文件,形成惠民实事,助力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25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25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督办的25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一、办理结果为A类的22件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一)临翔代表团王边疆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一村一幼”工作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号)。制定了《临沧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力争2020年完成全市一村一个幼儿园目标。2018年已争取到“一村一幼”建设省级专项资金546万元,县区级财政按年度计划将配套资金逐年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同时,为有效缓解幼儿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全市编制部门多次研究,采取向上争取、挖潜增效、调整优化等措施,逐步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服务工作。
(二)临翔代表团李鑫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城市周边取得土地使用权却不能办理建房许可证的住户给予按照规划要求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建议》(第4号)。按照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审批要求:一是所申请建房位置位于城市“七线”控制范围内或纳入棚户区、近期项目开发范围区域的,不予批建;二是在上述控制范围外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并办理规划许可。临翔区文华、南信桥、忙角等社区不予办理规划许可的主要原因是,文华社区涉及棚户区改造及国道退让;南信桥社区涉及南汀河保护管理范围;忙角社区涉及棚户区改造以及沿规划27米公园路建筑、构筑物需退让道路红线9米。
(三)临翔代表团雷怀生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规划凤翔街道菜园、圈掌、中平、塘平、章嘎、忙角6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的建议》(第5号)。2018年5月20日,临翔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临翔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情况座谈会”,专题研究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用地。6月5日临翔区下发了《关于印发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具体明确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相关情况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涉及的6个社区将逐步理顺办公地点用地及办公用房权属流转问题,并根据实际采取原址拆除重建、整合主城区内各社区现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进行统一配置使用等方式,妥善解决办公地点拥挤、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困难等问题。
(四)临翔代表团李荣斌等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火车站周边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的建议》(第6号)。目前,《临沧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人民政府已审批,并已发布公告;因临沧火车站施工造成周边部分群众饮水困难、影响土地耕种等问题已协调处理。临翔区人民政府将根据《临沧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衔接,列入收储计划。
(五)临翔代表团王有光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临双高速公路圈内乡坝胡村赵家组处留一出入口的建议》(第8号)。经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评审会专家组实地踏勘评审,认为因线形标准低,安全隐患较大和该片区居民密集,征地折迁成本高,不适宜在圈内乡坝胡村赵家组设立互通立交。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变更临双高速公路互通位置的函》(临翔政函〔2018〕37号),按照专家组意见,将互通立交设置于临双高速K5+000处(博尚镇永泉村),更好地满足博尚镇、圈内乡沿线群众的需求。
(六)临翔代表团罗佳杰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监管的建议》(第10号)。一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蔗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试点),实行出口农药企业备案。二是强化农药使用监督检查。加大不合理使用农药、使用禁用、剧毒、高毒农药等违规用药检查,规范农药使用;加大新农药、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区)每年完成2期100人以上的科学用药专项培训,举办1次经营者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经营水平。
(七)临翔代表团左丽康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持续加大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革命老区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2号)。一是交通基础设施方面。鉴于上级交通部门暂无独立桥梁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立项建设马台渡口大桥需要由市级筹集建设资金,筹资压力巨大,待市政府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纳入上级建设项目后支持建设。临沧至普洱高速公路道路支线,目前,临沧经镇远、墨江至普洱即是目前正在建设的玉临高速公路;临沧双江经澜沧至普洱方向,其中临沧至景谷段目前未纳入国家和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纳入规划。二是项目、政策方面。
2017年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并将采取有力举措,从项目、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支持。
(八)镇康代表团徐云光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的建议》(第44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与代表面商,得到了代表的理解。
(九)镇康代表团于文惠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边疆边远地区人才扶持力度的建议》(第50号)。为做好人才工作,我市出台了《临沧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沧市人才扶贫行动计划》《临沧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一批人才政策文件,旨在推动人才管理、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使用等人才改革内容落地见效;针对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工作,还将在结合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开放型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健全基层人才特别招录机制等方面予以加强。
(十)镇康代表团张新有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镇康县医疗卫生资金投入给予倾斜的建议》(第52号)。针对镇康医疗卫生工作实际,近年来,市卫计委持续加大对镇康县医疗卫生经费支持的倾斜力度,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申报和中央、省级医疗卫生经费下达分配时,重点对镇康县给予支持和倾斜。2016—2017年,分配下达镇康县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医疗卫生经费2095.7万元(不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新农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018年,分配下达镇康县中央、省级、市级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2358.74万元。今后还将加大争取力度,继续加大对镇康县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的支持和经费倾斜力度,进一步改善镇康县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保障边疆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十一)镇康代表团张新有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康县中缅边境地区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建议》(第53号)。
市卫计委历来高度重视边境地区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将其作为边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争取专项资金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备配置提升实验室监测检验能力及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防控实践实战能力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镇康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和耿马县人民医院孟定分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镇康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建成面积1449平方米,完成投资356万元;耿马县人民医院孟定分院建成面积10969平方米,完成投资4700万元。但因边境地区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不断加大投入和加强能力建设。今后还将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建设项目和各级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支持和倾斜力度。
(十二)镇康代表团杨云鹍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沿边铁路芒市至临沧段线路经过南伞口岸问题的建议》(第55号)。通过努力,芒市至临沧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促进沿边开发开放”项目和云南省中长期铁路网建设规划,并开展了项目可行性研究。
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设计单位对线路走向提出了若干比选方案,考虑到镇康(南伞口岸)边民互市、中缅贸易往来是未来铁路客货量的有力支撑,代表所提的经镇康(南伞口岸)方案也是本线研究的线路方案之一。代表要求将镇康(南伞口岸)纳入芒市至临沧铁路线路范围,相关部门正在努力,积极争取。
(十三)耿马代表团田俊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勐简乡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的建议》(第64号)。该建设用于已于2017年10月纳入耿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规划预留指标496亩。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安排耿马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勐简乡尽快确定项目业主,及时组织用地征转报件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十四)耿马代表团俸立进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耿马自治县工业园区相关政策倾斜的建议》(第66号)。省、市园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已明晰,政策效应在持续形成,特别是2018年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后,为加快推进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我市已结合实际起草了《临沧市关于推进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多方征求意见。目前,对园区内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人才支持等方面都给予倾斜和优先保障。
(十五)耿马代表团高庭中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耿马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创建工程”财政投入的建议》(第67号)。2013—2015年,市县两级投入耿马自治县“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项目资金2385.6万元,其中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530万元,县级投入855.5万元;共安排建设项目35个,其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21个、民族特色村寨10个。目前,由于市级财力困难,已建议耿马自治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中央和省级争取示范区项目发展资金,用于示范区项目建设,缓解示范区资金投入不足。
(十六)耿马代表团左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全市综合专家库建设协助县级实行远程评标的建议》(第69号)。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临沧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由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抽取使用终端。
目前,专家人数达333人。市、县(区)所有交易项目,根据评标专家抽取数量和专业要求,自动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了全市范围内“专家随机抽取、场地随机安排、工位随机确定”。关于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正在推进中。
另外,2018年7月5日,临沧市率先实现全省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2018年1—10月,全市已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93个,累计提供远程异地评标客场场地服务1568场次,投入客场见证服务相关人员3127人次,其中完成跨州、市、县合作项目7个,节约资金6863.76万元。临沧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远程异地评标“双随机”常态化。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评标费支付办法(试行)》规定,临沧市大胆探索,于2018年6月26日起,以交易系统为载体,系统根据评标起止时间自动计算生成支付金额,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自动将专家评审费发至专家个人银行账户,计费更客观公正,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
(十七)耿马代表团李若一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缅交流合作的建议》(第75号)。我市在国家和全省对缅开放中,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战略地位,全力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及“辐射中心”建设,持续以“四个先行”(企业先行、民心先行、文化先行、地方先行)着力解决对缅开放“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问题,加大对缅交流合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对外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开放发展是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必由之路”的认识,充分发挥好临沧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开放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辐射中心”建设,以对缅开放带动全方位开放,持续以“四个先行”着力解决对缅开放“五通”问题,以全面深化对缅交流合作为重点,以加快综合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加速实现通关便利化为突破口,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率先突破。
(十八)沧源代表团王官和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管控的建议》(第79号)。自2017年11月以来,市公安局通过精准“打”,重点整治边境突出问题;全线“防”,竭力封堵跨境违法犯罪;分步“建”,全面筑牢边境安全屏障等措施,边境重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效果。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坚持不懈抓牢边境重点整治,加紧推动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支持边防现役部队改革和锲而不舍开展统筹协调工作等措施,扎实做好边境重点整治和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
(十九)沧源代表团李永祥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旅游社区示范点的建议》(第84号)。沧源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目前临沧市、县两级多方整合资源,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000多万元(其中:南滚河自然保护区沧源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13年获得158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一是建成了国家公园外围及景区内的三条旅游景区道路,总长度达到77.28公里;
二是在翁丁佤族原生态村落启动建设了南滚河国家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达2660平方米,同时,对停车场进行了改扩建,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园接待服务功能;
三是制作了一批景区外围及内部的标牌标识,旅游信息度得到提升;
四是建立了宣传网站,印制了一大批宣传刊物等,市场营销力度得到加强;
五是旅游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推进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及适当开发利用:一是落实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突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及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在保护的同时适当开发利用;二是在宜建、前期工作完备的地方积极开展旅游开发及社区建设,增加当地居民收入;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努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沧源县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旅游发展及周边社区建设投入。
(二十)沧源代表团李张空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勐省至小黑江河段列入河道治理建设项目的建议》(第86号)。
市水务局及时安排沧源县水务局对勐省至小黑江河段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沧源县水务局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及时上报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小黑江河道内土石块渣料清障疏浚经费的请示》(沧水发〔2018〕77号)。
2018年11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特大防汛费的通知》(云财农〔2018〕238号)下达我市2018年第二批中央特大防汛费415万元,市水务局以《临沧市水务局关于给予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特大防汛费的函》(临政水函〔2018〕89号)致函市财政局,在拟分配安排下达方案中明确沧源县水务局45万元(其中用于小黑江勐省段清淤、河道修复补助15万元),对该段淤积较严重的河段进行疏浚。同时,因该河段治理建设项目未列入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市水务局将积极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
(二十一)双江代表团许远凤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91号)。2016年1月,我市启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到2020年建设充电项目点383个,估算总投资4.44亿元。市发改委已对云南电网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进行了备案登记,计划在临翔区中心客运站、临翔区虹桥路、西河东路地上立体停车场布局集中式充电站。云网能源公司与交通运输集团正在商谈合作事宜;
市、县新建住宅小区及停车场要求100%配备充电桩,临翔区近期规划建设的金旭之光二期、临沧碧桂园、金柏之春等项目均按要求在停车泊位上预留电力通道及充电线缆接口,项目验收交付时严格把关;供电部门已启动建设充电桩20个,总投资370.64万元,现完成投资200.15万元,完成总投资的54%。
目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充电设施建设贯彻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备案及服务费用核定等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二)双江代表团董元海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香竹林水库立项建设的建议》(第94号)。该水库已列入《临沧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临沧市供水安全保障网建设规划》《临沧市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2016-2020年)水网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并列入了《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拟建项目、《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储备项目。
2018年4月,我市上报了《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请求给予在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中期评估中调整部分项目的请示》,请求省水利厅帮助将该水库从《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储备项目调整为拟建项目,并帮助列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5月,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省水利厅作了专题汇报,目前,待省水利厅给予最终确定。市水务局将积极主动向省水利厅汇报,督促双江县水务局加快香竹林水库工程可研及各专项编制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使工程尽早建成发挥效益,为双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办理结果为B类的3件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二十三)镇康代表团高云翔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镇康县抵边一线群众守边固边工程问题的建议》(第47号)。2018年,临沧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级规划。市财政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结合地区转移支付改革,积极做好对镇康县抵边自然村守边固边工程财政投入,目前,实施农村道路方面337公里,争取中央车购税及省预算资金补助共16373万元,兴边富民中央预算内资金3116万元;实施边境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资金4572.6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3674户,投入资金8513.65万元;
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沿边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入保险资金50万元,让抵边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党的政策,感受党的温暖。下步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直各职能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交通出行、饮水安全、安居工程、村庄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电网升级改造和广播电视网络全覆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项目,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我市抵边自然村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省级更多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抵边居住群众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与抵边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确保抵边居住群众与全省、全国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十四)耿马代表团左佳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缅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的建议》(第73号)。市人社局组织人员深入耿马自治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对缅籍人员入境务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缅籍人员入境务工情况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参照周边州市的做法,结合临沧实际,起草了《临沧市境外缅籍边民入境务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待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
(二十五)沧源代表团李春华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能力的建议》(第80号)。《临沧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把“新建市级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物资储备仓库及应急救护培训场所,货运场、晾晒场及附属工程等”列入规划。县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由各县区红十字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纳入县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争取到2020年建成市、县区一体的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