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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意见报告

——2018年8月22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王 群

时间:2018/8/23 14:16:1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收到市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初步方案后,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的初步审查意见已反馈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书面报告了研究办理情况,形成了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2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亿元。市人民政府按此额度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为:

 一是市级预算安排一般债务61400万元,其中:市级使用的5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外债限额1140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专项债券8.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

 二是转贷县(区)73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86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2.5亿元,主要用于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临翔区亚微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分配额度已按因素法和各县(区)项目申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明确到各县(区)。

 同时,经云南省财政厅核定,市人民政府提出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83937万元,比2017年增加21.7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573536万元(含边合区13400万元,工业园区17000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410401万元,其中:临翔区202483万元,云县216654万元,凤庆县252475万元,永德县166943万元,镇康县189722万元,耿马自治县144508万元,沧源自治县76700万元,双江自治县160916万元。

 预算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符合国家要求、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新增债务后的全市债务余额为1776954万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558663万元,均在省下达的限额以内,是可行的。预算工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批准临沧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的政府债务限额。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及具体安排情况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批准。

 为执行好预算调整方案,规范债务资金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预算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管理使用债券资金。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项目、安排预算、加强管理。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平稳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对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得安排债券资金,防止出现债券资金闲置浪费、违规使用等情况。

 二、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增债券有效使用,项目及时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置换锁定的存量债务。要不断优化债券资金投向,进一步细化市县统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科学分配并及时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强化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跟踪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落地,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三、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统筹管理,规范PPP项目实施,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的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