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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7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倪正刘

时间:2020/12/28 8:45:11|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张之政市长委托,现将市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向本次会议作报告。

 一、办理情况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0件,占代表建议总数105件的95.24%。10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19个市政府部门承办,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A类件92件、B类件2件、C类件6件。通过面对面协商的建议31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协商的建议69件。

 建议办理复文公开97件,不公开3件。共收到代表反馈征询意见56件,未反馈44件,满意56件,所反馈的建议办理满意率为100%。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12件建议全部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办理类别均为A类(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

(一)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意见已被采纳的建议。这类建议有92件(A类),占92%。如陈一波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临翔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第4号):市级预留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370公顷(5550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6月11日已向临翔区人民政府下达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47亩,专项用于保障临翔区重大项目及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叶金福代表提出的《关于永德县马鞍桥水库建设项目尽早开工的建议》(第53号):永德县马鞍桥水库已列入云南省重点水网前期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11月26日已开工建设。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有2件(B类),占2%如腾绍宇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镇康县争取将南伞园区列为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的建议》(第64号):市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11月27日上报了镇康边境特色园区等3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省能源局组织对我市上报的3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认为我市3个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用电量太小,暂不上报国家能源局。

 目前,镇康边境特色工业园区已完成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到2025年园区增量电量达1.28亿千瓦时。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省能源局汇报衔接,争取将镇康边境特色园区列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三)暂时不能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建议。这类建议有6件(C类),占6%。如赖家圆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临翔区邦东乡卫平村忙东组高速公路入口至邦包村坡头组二级公路的建议》(第6号):建议所提的临翔区邦东乡卫平村忙东组高速公路入口至邦包村坡头组二级公路,在墨江至临沧高速公路设计审批时未纳入高速公路建设范围,目前墨临高速即将建成通车,无法申请调整增加。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争取该段公路纳入国家“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支持,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初的市政府全会上安排部署人代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年中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年末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推进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建议有效办理。

(二)明确办理责任。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层层落实办理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建议。各承办部门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建议,由班子成员集体负责办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督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环节上严格把关。

(三)规范办理程序。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开展办理工作,做到程序到位、把关到位。每件答复意见均在征得代表同意后才正式行文答复。承办单位严格按照 “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 “四个一”工作制度抓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了重点建议办成精品、办出实效。

(四)注重沟通协商。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通过现场办理沟通、面商会沟通、电话沟通、传真邮件沟通等方式开展面商工作,做到办理前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办理中注重解决问题,办理后及时沟通情况,并将与代表沟通联系情况填写在《面商登记表》上,请代表签字认可。在积极沟通情况、努力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争取实现较高的代表满意率。

(五)强化跟踪问效。市政府继续把限时办结、沟通协商、复文质量、办理结果公开和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列为2020年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督办事项,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0〕2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督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动态管理指标,凡未在规定时限行文答复的,每件次给予相应扣分。同时,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中5件B类件续办续复情况进行督办(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由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将所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按程序审核后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全文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存在问题

(一)协商工作不够充分,问题解决有差距。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面对面协商不足,电话协商、网络协商占比较大,承办的100件代表建议,通过面对面协商的仅31件。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存在沟通协商不到位,没有形成办理合力而影响办理实效的情况。有的承办单位不注重解决实质性问题,对代表的承诺迟迟不能兑现,建议提出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二)重点建议办理不够规范,复文质量不高。个别重点建议承办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试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开展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部分办理复文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代表所提问题来答复,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代替复文;部分复文格式不规范,个别单位没有标明办理结果分类及是否公开,没有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者在复文后没有附上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的重要形式。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是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把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一件大事,作为改进和完善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外部动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二)强化沟通面商,提高代表的满意度。各承办单位要把功夫下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办理过程始终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重点建议必须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试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开展办理工作。坚持办前调查、办中协商和办后回访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办理情况,征询办理意见,推动问题更好地解决。

 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建议,要马上解决,立见成效;当前条件不具备、需要逐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加以解决;受政策或其他因素制约无法落实的,要说明情况,讲清原因,面对面与人大代表进行交流与沟通,求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坚持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代表面商和面复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有温度、暖人心的面对面协商,用诚心、使真力、办实事,努力赢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度。

(三)加大督办力度,扎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速提质提效。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协调配合,形成督办合力,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采取联合督办、点穴式督查、调研督查、电话督查等更具实效性的督查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梳理所承办建议中的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的问题,对B类件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坚决杜绝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市政府及其部门将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成效,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制度、改进方法,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水平,为全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现代化美丽临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12件代表建议办理 落实情况

     2.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B类件续办续复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12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督办的12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一、临翔区代表团李荣斌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临翔区圈内乡斗阁雾龙山旅游景区的建议》(第9号)

 在《临翔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临翔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定位为“一轴两翼、两核四区”,“四区”之一的猛虎营—雾龙山森林生态旅游区发展定位为山地生态旅游,规划以生态旅游观光为核心,发展集山地运动娱乐、休闲度假、营盘体验等功能产品,形成一个基于森林山地资源环境的综合生态旅游区。

 市文化旅游局将积极协商发改、国土等部门给予支持并配合、指导临翔区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及早立项,获得省级、市级更大支持。

 同时,结合“万名干部回乡做规划”,积极做好圈内乡、斗阁村规划衔接,做好开发与保护规划,最大限度调动圈内乡有能力和资金实力的老百姓参与到驴友客栈或食宿点建设和景点打造上来。目前,通往“青龙潭”的十公里砂石路拓宽和硬化问题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二、云县代表团吴永斌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过程统筹科学地把握“保护与开发”及“生态与生存”的关系的建议》(第13号)

《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保护与开发”及“生态与生存”并重的原则,在经过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建议、专题讨论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等修订过程后,于2020年8月30日经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云县代表团张世忠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限制种植桉树(油桉)的建议》(第18号)

 市级已成立全市路域桉树替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桉树替换各项工作,各县区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沧市路域桉树替换实施方案(2018—2022)》,力争到2022年全面完成全市主要路域及重要生态区域的桉树替换工作;省级下达2018年植被恢复费(路域桉树替换补助资金)600万元,市级财政已足额拨付到位。

 目前,全市共实施完成公路行道桉树替换572.24公里、65213株,采伐蓄积2009.49立方米,完成投资827.59万元;完成公路沿线面山桉树替换4590亩,采伐蓄积36720立方米,完成投资688.5万元。

 四、云县代表团陈家高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大朝山西镇到临沧的临大公路进行维护和管理的建议》(第24号)

 建议所提的临大公路属“G323线瑞金至清水河公路”中我市境内其中一段,起于云县大朝山西镇垭口,止于临翔区丙兔村,全长约81公里。自2015年墨临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后,临大公路被作为项目施工便道和材料进场道路使用,由于超负荷运输车辆的长期碾压,对该公路路基、路面等造成严重损坏。

 2018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就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对普通公路的保通和修复工作印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做好普通公路保通和修复相关工作通知》(云交管养〔2018〕69号),文中明确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农村公路的,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进行保通维护和应急抢通修复,高速公路完工后对影响路段进行修复。

 鉴于该路段损坏严重,给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造成不便,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将云县段11公里列入了普通国省道灾毁项目进行保通修复,补助200万元,临翔区段纳入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对部分损坏严重路段进行铺垫处理,补助293万元。

 目前,临大公路云县段保通修复事宜云县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沟通协调中。下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与墨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沟通对接,争取在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按有关要求对在墨临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临大公路损坏路段进行修复。

 五、永德代表团叶金福代表提出的《关于永德县马鞍桥水库建设项目尽早开工的建议》(第53号)

永德县马鞍桥水库已列入云南省重点水网前期工作责任清单,已于2020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

 六、耿马代表团殷劲峰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对缅大通道的建议》(第81号)

 清水河至皎漂铁路全长约876公里,清水河至腊戌约140公里,总投资约90亿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了《缅甸(皎漂港)经临沧(清水河)至中国(昆明)铁路通道方案研究》,已委托中铁二院提前开展完成清水河至腊戌线路方案硏究工作;启动了清水河至腊戌高速公路前期研究工作,委托公路勘察设计机构编制完成《中国临沧清水河至缅甸腊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路线全长139.9公里,估算投资161亿元。

 由于对外援助项目申报程序复杂,申报时限长,加之缅方对果敢地区局势仍有顾虑,相关工作推动困难。下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外办等部门,坚持“四个先行”,继续向上级汇报,争取将清水河至缅甸腊戌高速公路、铁路纳入相关规划,在国家层面推动临沧出境大通道境外路段项目建设。

 七、耿马代表团俸立进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将耿马自治县“美丽县城”建设列入2020年奖补的建议》(第82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美丽县城”建设实际,在县级自评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在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已将耿马自治县作为我市2020年“美丽县城”建设重点推荐名单上报省级。

 截至目前,耿马自治县22个“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11个,累计完成投资约9.6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4.52亿元。储备耿马自治县“美丽县城”建设相关项目53个,总投资104.23亿元,申报入库项目28个,总投资40.21亿元,向上申报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需求13.26亿元,已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0.7618亿元。

 下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做好省级考核评价准备4个方面着力,助推耿马自治县“美丽县城”建设,确保其按期通过省级考核评价并列入奖补名单。

 八、沧源代表团王官和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沿边小康村建设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第89号)

 自2019年6月启动沿边小康村建设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实施“五大工程”,整合项目167个,项目总投资43.72亿元,其中:沧源自治县整合项目73个,总投资21.35亿元。

 截至目前,沧源自治县累计到位资金13.75亿元,开工建设62个,开工率为85%,累计完成投资8.73亿元。

 下步工作中,市率先把沿边村寨建成小康村工作指挥部将全力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沧源自治县沿边小康村建设,同时,做好项目储备论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编制的《国家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十四五”规划》。

 九、沧源代表团李张空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建议》(第92号)

 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以来,相关投资导向及投资计划暂未明文规定。

 为切实解决乡村学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通过积极汇报争取,已将1907套乡镇教师周转房需求纳入保障房建设,目前已全部竣工并分配入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文件中“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1168户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需求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解决。我市将继续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从国家、省有关政策导向中研究和谋划相关项目,力争得到国家和省更多的支持。

 十、双江代表团董元海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双江县至澜沧县高速公路落地建设的建议》(第100号)

 双江至澜沧高速公路已纳入云南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建设项目,并已纳入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规划项目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由普洱市牵头,临沧市配合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建设,临沧市多次与普洱市进行沟通对接,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报件编制单位招标等准备工作。

 十一、双江代表团董华明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临沧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第102号)

 在“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纲编制工作中,已将“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纳入编制内容,并提出加大政策倾斜、加大项目支持、加大预算投入,落实队伍、技术和设施的建设,增强全市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目前,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正在起草中,“动物疫病防控”内容已列入“十四五”主要任务的农业产业发展章节中的畜牧业发展。

 十二、双江代表团汤杰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间医药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与利用”纳入临沧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第103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机遇,不断加大投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促进全市民族医药的传承发展,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分院已正式运营开诊;沧源自治县成立了“佤医佤药研究所”、中医佤医医院、佤医佤药协会、佤医药之家;双江自治县重新挂牌成立了“民族医药研究所”。

 这些机构的建立,为我市研究应用中医药民族民间医药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同时,为加大以佤医佤药为代表的地方民族医药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编辑出版了《中国佤族医药(第1—4册)》等5部书籍。下步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汇报争取,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争取制定并落实民族医药规划,切实提高民族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高质量推动我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稳步发展。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B类件续办续复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B类件(5件)续办续复情况如下:

 一、临翔区代表团李智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双拥”工作,出台完善“军人优待办法”的建议》(第13号)

 目前,国家20个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省21个部门草拟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待省《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符合市情的双拥实施细则,做好全市双拥工作。该建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临退军函〔2020〕15号文件再次答复7名代表,办理结果为A类。

 二、云县代表团施远洲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在乡村振兴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较成熟的村扶持的建议》(第34号)

 一是制定出台两个政策措施。2019年8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实施意见》(临农经〔2019〕1号),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2019年11月20日,印发《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农领发〔2019〕7号),要求要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原则要求和政策内涵,并坚决贯穿于工作始终,明确了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要抓实各项基础工作,实现政策平稳过渡。

 二是积极推进“三变”改革。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临沧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临农组办发〔2020〕3号),积极探索一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特色发展之路。各县(区)相应制定了农村“三变”改革方案,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落实各阶段改革任务。2020年重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县级均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并指导村、组制定出台具体认定办法。

 截止11月30日,除临翔区外,其余7县共有3674个村组(村级284个村、3390个组)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占应开展数的33.33%,已确认成员身份58.87万人。

 临翔区按照国家级第四批批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方案,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建章立制等各项改革试点任务。

 全区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5.27万人,涉及6.4万户;完成股权量化工作的村组数142个,其中村级17个、组级125个,共量化经营性资产总额10016万元,资源性资产面积3289.5亩,折股量化到16228户,持股股东数59698人,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92个。

 三、永德代表团赵杨军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助推脱贫奔小康的建议》(第66号)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20〕47号)要求,2020年4月21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此通知,明确从2020年5月1日起,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享有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全市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64393人次,1至11月份累计发放资金438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提高,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的具体困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助推了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该建议市民政局以临民函〔2020〕20号文件再次答复4名代表,办理结果为A类。

 四、沧源代表团鲍志锋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出台相关政策全面整治外来入侵物种“薇甘菊”的建议》(第113号)

 一是加强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019年6—7月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全市8县(区)对薇甘菊重点发生区域、危害及防治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进一步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二是加强预警监测,及时上报情况。持续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和预警监测工作,定期巡查,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建立从县到市、从市到省自下而上的监测月报制度,一经发现薇甘菊新入侵地,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并组织灭除。在全市8县(区)53个乡镇海拔460—1933米范围内布设监测点125个(其中沧源县20个,其余7县区各15个),形成了早发现、早报告、早灭除、防扩散的防控机制。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抓实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的要求,采用建立监测点、调查发现、加强预警、综合(机械、生物加化学)防除、培训骨干、科普宣传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加强农业生产用地的薇甘菊防控工作。自2008年12月我市发现薇甘菊危害以来,共开展薇甘菊综合防治面积21000亩次,其中有4834.71亩基本被灭除,占总发生面积的24.06%,不造成危害点59个,面积2713.17亩,有效控制了薇甘菊的发生蔓延及危害,确保农业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防控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薇甘菊危害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薇甘菊特征特性及危害性的认识,掌握防控技术,推动了薇甘菊防控工作的落实。

 五、双江代表团张加华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14号)

 2020年,双江自治县继续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一部分持有土地证无房产证、土地证权利人与房产证权利人名字不一致、综合用地(城镇混合用地)重新认定用途等问题,充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下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不断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加强县(区)业务水平指导,全力推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和能力。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