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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春率队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7/14 20:27:37|本文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作者:李孟莹|点击数:

 7 月 11 日至 13 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永春率执法检查组深入镇康县、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刺树丫口自然村、南伞文化站、康宁社区、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国门文化”交流中心,云县爱华镇文化站、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晓街乡等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实物配置和了解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镇康县、云县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工作中做到谋划到位,统筹有力,措施具体,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置齐全、管理使用规范,服务能力有新提升,特别是镇康边境“国门文化”建设给全市乃至全省树了榜样,提供了创建经验。

 

 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严格执行法律,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二要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再查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把建设、配置工作纳入计划,加以解决;三要进一步管好用好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统筹协调,鼓励、引导好社会资源参与共同建设,实现共建共享,真正发挥作用;四要适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视察,让代表了解建设工作,参与日常监督。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子平、委员禹腾波,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成贵,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李福华等参加执法检查。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