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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规范办理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19/12/31 9:18:1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作者:黄光梅|点击数: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128件。其中,财政经济类19件,农林水类34件,社会事业类38件,交通城建类37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14.84%、26.56%、29.69%和28.91%。

 内容涉及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24件建议作为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的建议。

 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分别交由25家单位办理,其中:126件交由市政府系统23个单位及1个县人民政府承办,占建议总数的98.44%;2件交由党群部门办理,占建议总数的1.56%。各承办单位按照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并答复了代表。

 经梳理,办理结果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规定,承办单位作了明确说明和解释的)105件,占建议总数的82.03%;B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的)6件,占建议总数的4.69%;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13.28%。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交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办理标准,要求深化认识、加强沟通、增强实效,全力以赴做好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市政府分管领导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强化跟踪问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各承办单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承办建议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等承办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件建议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相关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网络格局。

 精准交办,突出办理针对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议案组负责接收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研究提出交办意见。经会议主席团决定,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统一交办会上,向市政府办公室等25家承办单位交办了128件代表建议,落实承办单位,确保建议交办更加精准,为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打下基础。

 规范程序,确保办理质量。按照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健全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

 市扶贫办按“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层层夯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建议,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入心、责任上肩、措施在手、任务落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将情况反馈代表;建立督导机制,由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完善答复程序,各承办科室负责人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健全公开机制,凡符合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加强沟通,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办理工作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加强与代表沟通,坚持做到“先协商,后办理,再答复”,通过“走出去”面商、“请进来”座谈,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工作、召开面商会、电话信息沟通等方式,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提升代表满意度。

 市医疗保障局采取市、县(区)联合“现场调研+座谈面商”的工作模式,把深入乡镇、村组、基层医疗机构、农户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会议座谈的方式相结合,面对面与代表进行协商答复;先后开展了2轮“回头看”活动,对承办的建议再梳理、再分析、再落实,对办理满意度进行专项回访,单位主要领导先后3次深入县(区)与代表进行面商,针对外籍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了2次面商解答,为代表答疑解惑,所承办的4件代表建议,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在重点建议上下功夫,推动成果转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24件建议作为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的建议,6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分别牵头督办2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牵头督办1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率队开展调研,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各督办单位及时制定督办方案,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调研、面商及办理过程。各承办单位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要求,把代表建议办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积极面商沟通。通过承办和督办双方的共同努力,24件重点建议都已办理,并如期答复代表。

 办理结果为:A类20件占83.33%,B类1件占4.17%,C类3件占12.5%,建议涉及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办理成果得到有效转化,推动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第10号《关于给予立项实施临沧市临翔区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三期)的建议》,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三期)已列入临沧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治理河长18.45公里、新建堤防35.8公里,投资估算1.27亿元,实施主体为市水投公司。

 目前,工程蚂蚁堆段(含新塘房段)已开工建设,大石房段(含勐托段、溢香园段)、双桥段、小街段(含丙简段)等3段已完成勘察设计,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

 第29号《关于加快推进后箐乡菠萝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建议》,菠萝村已纳入我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乡村旅游示范村重点打造,涉农资金由省级源头整合,切块下达县级。

 后菠、彭菠等2条乡道已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18.4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年底完工;投资1234万元完成后箐至菠萝村码头12公里路段路面改造;8.369公里自然村公路已改造完成2.369公里,剩余6公里计划年底完工。

 第96号《关于支持耿马自治县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2019年6月29日,市委召开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临沧市委关于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研究制定《临沧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临沧市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乡村旅游做出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意见》和《方案》对全市乡村旅游的投入机制、招商引资、用地保障、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提出了政策支持。其中,取马自治县孟定镇遮哈村芒团自然村、遮哈村弄棒自然村等12个村进入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名单。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