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工作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月初召开

时间:2020/1/10 13:36:2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作者:黄光梅|点击数:

 近日,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0年2月3日在昆明召开,预计会期4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法规案;

 6.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各州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好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于2020年2月1日(星期六)到昆明报到。

 请各位省人大代表提前准备好提交会议的建议案(提供电子文档),携带好身份证,少数民族代表请着本民族服装参会。省人大代表必须按时、全程出席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要请假。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