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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代表建议办理有序推进

时间:2017/10/26 11:39:35|本文来源:云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作者:李 健|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有关机关、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可见,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权利,是他们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办理好建议,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一项法定义务和职责。

 

 云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9件,涉及财政经济、农业农村、科教文卫、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方面,具有量多、综合性强、答复难度大的特点。交办会后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制和办理程序,突出重点,加强联系沟通,认真答复,自觉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作为接受法制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从而提高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

录入者:云县人大 责任编辑:云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