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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5/3/3 11:43:2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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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

 1.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3个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3.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保证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人大机关、人大干部、人大代表中入心入脑、走深走实,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守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契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地位和作用,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临沧的“实践点”“创新点”,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季度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共报送请示30个、报告14个、专报17个。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成全面深化民主法治领域4项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服务企业等挂钩联系工作,持续跟进河长制、林长制督察。

 2.聚力立良法促善治,坚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保障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扛实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审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临沧市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8件,参与完成《中共临沧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前置审核10件,全市人大系统、“一府一委两院”入库公开规范性文件23件,确保“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充分运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等载体,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人大机关开放式的宪法学习微园地,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

 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关注人民群众所盼所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围绕“历史文化保护、城乡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立法权限,充分运用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方式,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使地方立法过程成为汇集人民智慧、扩大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的生动民主实践。《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健康临沧建设、加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质量显著提升。厚植科学立法底色,开创地方立法规范的“临沧样本”。把牢地方立法的原则方向,探索研究提高地方性立法质量新路径,修订《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指导双江自治县修订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等12项立法规范。彰显地方立法特色,体现地方性法规的“临沧味道”。把准地方立法的目标导向,注重将群众关注度高、基层反映强烈的现实需求写入法规条款。坚守地方立法本色,拓展地方立法实践的“临沧示范”。把实地方立法的实践路径,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巩固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库,管好用活立法“直通车”。

 3.聚力人大监督刚性,坚守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发展大局,下好监督“先手棋”。持续服务经济领域改革,培育发展新优势,助力发展新突破。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检验检测认证院等4个部门的整改满意度进行面对面票决测评,督促问题真改实改,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盘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保护利用、保值增值。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督查,促进平台基础夯实、支撑实力提升、人才团队优化。制定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施办法,首次全口径听取情况报告,摸清债务底数,推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助推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民生福祉,把好监督“方向盘”。持续关注民生热点、难点、痛点,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监督问效与整改落实并举,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作出人大贡献。围绕教育全面发展,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专题调研,助力全市职业教育高质效发展。聚焦美丽临沧建设,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城乡“两污”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为临沧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保驾护航。紧盯群众增收致富,开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调研,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视社会关切,开展全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调研,督促基层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提升政府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民主法治,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推进法治临沧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专题询问多措并举,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保证各项法律有效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市民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效能。开展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推动行政检察工作“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推进社会治理取得更多突破、更大进步。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督导,持续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4.聚力代表主体作用,坚守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体察民情、汇聚民意、化解民忧

 夯实代表“连心桥”。健全制度、拓宽渠道、丰富形式,有效保证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联系代表“双联系”制度,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40人次、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23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融合度不断提升。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5次,发挥代表的专业领域优势,广泛吸纳基层治理、产业发展、“一老一小”等方面意见建议。组织住临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临沧市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题调研和蔗糖产业发展集中视察,提出意见建议68条,为推动临沧国土空间规划更加优化和蔗糖产业发展再创辉煌给出人大方案。坚持“建、管、用”并举,全市1033个代表活动阵地完成实体、网上“两个阵地”建设,实现代表活动面对面、点对点、心连心,为不断推进“民呼我为”工程夯实基础。临翔区玉龙社区代表活动阵地“实体化”运行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固定征集+巡回流动征集”“定期征集+常态征集”民意征集机制、“镇康人大普法”品牌、凤庆县“三小一大六恒定”工作模式等经验亮点频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不断增强。

 办实代表“金点子”。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改进工作,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提了不白提”有效推进。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调查研究的建议提出机制不断强化,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协同配合的督办机制不断完善,“四个面商”、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的办理机制不断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实现了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的较大转变,137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提升山区半山区学龄前儿童教育质量、组建南汀河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等一批事关临沧发展、事关重大工程、事关民生福祉的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解决,办结率达90%,代表满意率达100%。

 建强代表“专业队”。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服务代表质量不断提高。推进代表培训专业化、精准化、常态化,组织任期代表全员履职培训、部分代表外出专业参训、参加座谈会听证会随会受训、家站室代表小组专题培训、履职平台推送资料自我培训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集中分散结合、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思想上不断“充电补钙”、能力上持续“加油蓄能”,代表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智能联通,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5.聚力队伍素质提升,切实加强“五个建设”,始终坚持树立“四个机关”新标杆

 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读书班、中心组、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学习制度,编印《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汇编》13辑,召开党组会议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周五集体学习37次。锤炼了人大机关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品格。

 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力,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用好宣传阵地,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引导,讲好人大故事,《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云南网、云南日报、创新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展示了人大在立法、监督、代表和机关建设各方面的实际成效。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规范、创新、融合”机关党建品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机关党建规范化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创新“党小组+风暴”模式,推进党建与人大业务深度融合,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建设,完成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挂牌。组织参加全省人大系统职工运动会、文艺展演,充分展示临沧人大风采。

 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长期有效执行,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并将其贯彻落实到调研、视察、检查、督察工作各方面。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以俭促廉。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推进,认真践行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市委转作风提效能“六个关键词”,“快”形成了人大机关的主流状态和基本底色。

 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纪律党课、党纪党规培训103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人”“片中事”“案中例”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全力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全覆盖调研访谈,强化日常教育提醒。纵深推进人大“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开展“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人大系统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增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67人(公务员53人,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6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12,319.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12,319.6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52,819.1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1.减少发改委拨入蜜蜂产业发展经费。2.2025年因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12,319.63元,其中:本年收入20,812,319.6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12,319.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2,319.63元,项目支出3,64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52,819.1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1.减少发改委拨入蜜蜂产业发展经费。2.2025年因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12,319.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12,319.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2,319.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819.1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退休人员增加,减少了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项目支出3,6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发改委拨入蜜蜂产业发展经费。单位自有资金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省人大拨入代表活动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1,582,895.03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4,1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宣传、人大工作调研等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50,000.00元,主要用于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支出及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35,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交通补助、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207,375.6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46,310.20元,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93,879.52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1,085.7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823.28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8,802.41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的补充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049.49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6,098.32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954,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420.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4,291,0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91,044.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957,1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178.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116,5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44.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3,879.52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879.52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2,909.04元(其中:基本支出662,909.04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8,802.41元(其中:基本支出408,802.41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049.49元(其中:基本支出54,049.49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17.95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7.95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316,098.3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098.32元,项目支出0元)。

 办公费922,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20.00元,项目支出740,100.00元)。

 水费1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80,4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48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差旅费167,7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73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

 会议费8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4,000.00元)。

 工会经费79,088.40元(其中:基本支出79,088.4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2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09,316.30元(其中:基本支出59,316.3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0元,项目支出235,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893,7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3,790.00元,项目支出0元)。

 退休费1,407,310.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310.2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我单位对下专项转移支付2,690,900.00元,其中: 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1,400,000.00元;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经费794,400.00元;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96,500.00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690,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所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以及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保障人大换届选举所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动原因: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动原因: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5,000.00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动原因: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临财预发〔2025〕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5年项目8个,项目经费,1,249,100.00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个,项目经费2,690,900.00元,项目经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出席省人代会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出席省人代会是为了让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决定全省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的需要。

 (2)数量指标:2025年组织31名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省人大代表对服务保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常委会会议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议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数量指标:2025年预计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

 (3)社会效益指标: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人大宣传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临沧人大》《临沧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临沧人大网站、临沧市人大微信公众号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平台,是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县区人大及代表交流大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州市交流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好期刊、公报、简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人大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工作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代表活动室创建、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代表风采等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做好人代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三会”的宣传报道,让与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报道,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

 (2)数量指标:预计宣传刊物年度发行期数18期; 微信公众号400条、网站信息资料更新1000篇左右;图片资料更新1500余张。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重大事项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对宣传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委室工作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委室工作经费资金项目是8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开展视察、调研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需要的经费保障。

 (2)数量指标:组织开展11次专题调研、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轮河长制和林长制督察、2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4项培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委室开展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察、调研、学习资料订阅、农村代表履职经费补助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组织代表参与履职活动10次以上;补助330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发放330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组织300名以上代表参加履职能力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28人以上。

 (3)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到100%。

 (4)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5)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与监督活动500人次。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人大立法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全市民族立法工作培训会议。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

 (2)数量指标:立法及自治条例修订完成率达到90%以上;立法培训80人以上。

 (3)时效指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立法任务达到100%。

 (4)社会效益指标:立法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组织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做好老干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引导、协调和组织老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

 (2)数量指标: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3次以上;离退休干部节日及生病住院慰问、订阅报刊、体检、活动经费保障率达到100%。

 (3)社会效益指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可持续影响率达到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休干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充分发挥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2)数量指标:参加常委会会议7次。

 (3)时效指标:顺利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社会效益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结率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机关大楼保洁、庭院绿化、会议服务、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大楼局部粉刷修缮、防水、排污、部分门窗玻璃更换、景观照明线路改造、修缮;门禁系统、安防系统维护等。

 (2)数量指标:提供会议服务场次80次以上;办公楼保洁面积1000多平方米。

 (3)社会效益指标:办公大楼设备运转正常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补助74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400户。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1.人大代表通讯交通经费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视察、督查、调研经费补助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补助330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

 (3)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到100%。

 (4)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99,866.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321.52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安排办公费182,220.00元、水费16,000.00元、电费60,000.00元、邮电费80,480.00元、差旅费47,73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79,088.40元、福利费1,242.00元、培训费59,316.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93,79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3,210,218.08元,其中,流动资产168,840.64元,固定资产2,975,560.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5,817.0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9,966.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9,580.12元,固定资产减少603,833.52元,无形资产减少5,712.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0111

 www.lcsrd.gov.cn/UpLoadFiles/File/2025-03-03/5G7JVE3KH5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0311144516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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