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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示

〔2022〕—160

时间:2022/7/19 11:28:26|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沧市财政局: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临财绩发〔2022〕1号)文件精神,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常委会机关实际,及时召集办公室分管领导及行政财务科人员,对2021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三)机构人员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职工77名,其中:公务员62名,工勤人员13名,事业人员2名。退休人员42名。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四)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和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牢牢把握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大决定、谋划的重要举措,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得到全面落实。

 2.坚持依法履职,推动临沧高质量发展

 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完成鲁史古镇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立法调研。组织开展相关立法考察。开展《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实施后评估。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体制,“小快灵”立法,发挥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全市人大立法和备案审查业务培训。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临沧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工业化建设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研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开展沿边民间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专题调研。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边疆法治保障、提高边疆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实践,推进边疆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上级安排听取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促进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市宗教工作、外事工作促进“四个先行”、城镇化、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民族宗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维护群众权益。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本级行政区域内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城镇建设、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法律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行使好任免权,有效实现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市情民情、紧盯民生改善,有序扩大公民参与立法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民生改善,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不断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生活幸福。依法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前期工作。

 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展代表为民办实事的空间和影响,扎实开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推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再进一步。依法扩大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落实代表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范围,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次。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制度,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和建议督办工作质量。加强和完善代表履职平台信息化建设。

 4.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人大工作全面进步

 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全面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在新发展阶段,既继承优良传统,守住方向、守住立场、守住根脉、守住底线,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握发展主题主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都有创新突破。

 5.坚持跨越赶超,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向深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跨越赶超为目标,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建设,推进机关党建促干部作风转变、促业务素质提升、促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担当型人大机关。抓紧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好机关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文明创卫、保密工作、安全体系、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的相互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苦干实干,为顺利完成“十四五”开局之年的各项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财政下达常委会机关经费预算收入1746.89万元,经费预算支出174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21.92万元,增加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故做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材料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168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3.75%,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7.65万元,占比61.32%,与上年对比增28.11万元增幅1.99%,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756.32万元,占比32.26%,与上年对比减少169.66万元,减幅18.3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缩开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10万元,占比3.89%,与上年对比增加4.94万元,增幅5.7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立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培训等支出;保障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等支出;保障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支出。2021年财政下达预算项目支出144万元。其中:出席省人代会经费5万元;常委会会议经费10万元;人大宣传经费10万元;委室业务经费20万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6万元;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2万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7万元;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10万元。

 3.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分析和核算了机关“三公”经费的实际需求,预算编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了年初预算较大,执行结果较小的情况出现。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万元,减幅为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万,减幅为10%。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出访活动,对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9〕45号)文件要求,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万,减幅为5.26%。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

 (3)公务接待费: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万,减幅为2.56%。减少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要求,公务接待费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省级工作组到临沧调研等,接待时有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电话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金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对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控制监督,严格遵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固定资产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采购、验收、登记、维护、保管、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使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人。

 3.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购置固定资产,对已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具体由行政行政科填报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金额较大的资产还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待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处置。

 (五)预决算公开自查情况

 1.2020年度决算自查情况

 (1)及时性。2020年度的决算批复日期为2021年9月6日,本单位公开日期为2021年9月7日,做到及时公开。

 (2)检查连接情况。一是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网址连接有效;二是9月7日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开,网址连接有效。

 (3)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基本情况、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相关口径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等。

 (4)细化程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已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三公经费细化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已说明相关支出情况。

 (5)其他方面。图标都可显示;公布标题无误;附件链接能打开。

 (6)真实性。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和决算与账面不符问题。

 2.2021年预算公开自查情况

 (1)及时性。2021年预算批复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公开日期为2021年3月11日,做到及时公开。

 (2)检查连接情况。一是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网址连接有效;二是3月11日公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开,网址连接有效。

 (3)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单位收入情况、预算单位支出情况、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其他公开信息、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支出情况表、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等。

 (4)细化程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已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三公经费细化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已说明相关支出情况。

 (5)其他方面。图标都可显示;公布开标题无误;附件链接能打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光辉思想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第一议题、首要任务,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6次、党组会议18次、读书会活动5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以案释法全面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掌握精髓要义,入心入脑入魂,学懂弄通做实。常委会和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决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牵头负责的绿色能源牌取得实质性成效,大朝山西林业光伏项目、小湾农牧光伏发电项目和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共24万装机获批已开工建设,对缅供电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快推进。牵头负责的7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困难问题逐一化解,实物工作量快速形成。深入挂钩的县域经济、民营企业调研情况,帮助分析问题,共同研讨解决方案。8名常委会领导分别回乡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对12条市级河流河长制2轮督察,督促解决环保督查交办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送请示28个、报告10个、专报7个,确保重大事项由市委决策。

 (三)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和巡回指导组的相关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完成学习篇目和规定动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动态化管理“为民办实事清单”,积极做好“双报到双服务”,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刊发信息、学习心得70余篇条;机关57名在职党员为民办实事数为70件,目前已完成66件,到社区服务558.14小时。

 (四)依法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1日与全省同步启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扎实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部署会,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及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258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8个换届选举业务指导组及时深入县(区)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区对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依法作出决定;落实换届经费589.8万元,开展业务培训4场459人次,发放《云南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2800余册。全市依法设立8个县级选举委员会和75个乡级选举委员会,共成立1014个选举指导组,划分县级选区1014个、乡级选区2445个。各县区已依法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

 (五)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深化“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积极主动向市委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拟通过的法规草案、立法中涉及经济社会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事项、涉及社会关注度高和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根据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汇聚各方力量,充分听取意见,协调问题解决,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六)不断提升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立改革发展需要的法、社会规范需要的法、维护人民权益需要的法,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广泛有序参与。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共49人赴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培训,选派4人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立法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库,举行立法专题论证会、法规出台前风险评估,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实地指导立法实践,多方听意见、反复再论证、逐条细修改,不断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

 (七)扎实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立法需求调研,提出了11项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为《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圆满完成《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7个方面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委。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对临沧市人民政府报送的《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等3部文件进行审查,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关于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察评估工作,对《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评估,形成情况报告专题报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八)聚焦经济工作强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注重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注重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相衔接,紧扣国民经济和计划、财政工作的推进和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法定要求,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对“四本”预算进行详细审查。依法审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地方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和调整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多惠及民生。针对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中反映出的“砂石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调研,形成了《临沧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整治情况调研报告》报市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注重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统一,盯紧审计查出问题开展工作调研,听取情况报告,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九)聚焦民生保障强监督。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受省人大委托,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上报情况。对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全市宗教工作情况、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工业化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并就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听取和审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查“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其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履职尽责。

 (十)聚焦法治建设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后评估,并将评估报告请示及时上报市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市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全体社会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不断形成。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十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高速公路)调整方案的决议》等9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切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助推临沧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十二)圆满完成省、市人代会各项任务。临沧代表团在省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70件,将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昆明至楚雄至临沧大通道、大理巍山至临沧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临沧沿边城镇带建设等纳入国家、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建议得到积极回应,部分代表接受人民网、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采访,刊播报道40多篇幅,传递了临沧声音,宣传了临沧精彩,展示了临沧形象。胜利召开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十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次,举行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仪式,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依法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组织召开3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依法对变动的6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其中终止资格4名、暂停代表职务1人、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确保了代表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临沧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四)深化拓展代表高质量履职活动。组织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集中视察,总结典型经验,理清存在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和服务保障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20多人(场)次参加培训学习、列席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深化拓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总结成效、推广经验、扩大范围,在更多领域取得新成果,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活动的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在人民网、云南日报、云南人大网等主流媒体刊发。

 (十五)不断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8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基层市人大代表32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551”活动,69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民心所盼、党心所向、政府所为、代表所愿、人大所能。及时组织看望慰问因病因特殊困难的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

 (十六)建议督办成效明显提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的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年初细分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底督查成效,强化重点督办,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结率和面商率达100%,A类办结101件,达 84.87%。

 (十七)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领导先后到省人大对接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听取意见建议,推进工作。深入各县(区)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代表联系,督办工作落实,75个乡(镇)圆满召开两次人代会会议。配合省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7项,完成省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保障2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到临考察学习,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依法规范、上下联动、充满活力的人大代表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十八)自身建设纵深发展。一是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完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任务,常态化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和周五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在机关持续营造“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的浓厚氛围。明确规定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学党的理论、必学纪律作风、必学人大业务”。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临沧市人大系统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读书会、专题讲座,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搭平台、定频次,在机关形成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热爱学习的氛围,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年内,组织机关77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111人次(其中省级及以上调训26人次、市级培训56人次、市级外出重点班次培训29人次);机关公务员全部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二是抓作风,树好人大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要求“六大纪律”,从实转变纪律作风。抓实工作纪律、会风会纪、会务事务、调研实效、文风转变等工作,敦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条例、定制度、反四风、守规矩,深调研、敢创新、求完美、谋跨越,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担当奉献的激情明显激发。及时推送、通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组织观看《开尔行贿记》《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政治掮客苏洪波》等专题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多形式推进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自查、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把整治和自查的过程上升为重申纪律、严明规矩的过程。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婚丧宴请事宜报备制度,盯紧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等关键节点和关键时段进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基层减负10条措施,精文简会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三是抓宣传,提升人大宣传力。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展示人大履职情况,多渠道唱响新时代人大声音,搭建省市共建宣传新平台,临沧人大网站更新信息800多条,编发临沧人大杂志4期、人大简讯12期,开通“临沧市人大”微信公众号,拍摄市人大常委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专题片《石榴开花别样红》。围绕宣传人大制度,报道人大工作,普及人大知识,服务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人大工作者的宣传重点,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拓展丰富,人大新间宣传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

 四是抓智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成机关信息化一期建设工程。OA系统上线运行,IPV6升级完成,网络改造全面结束,无线WIFI实现大楼全覆盖,智慧人大系统一期正式上线运行。完成临沧人大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网站服务器上云、网页重新优化布局,网站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机关学习信息化、运用信息化的能力,推动机关管理更智能、服务更便捷、保障更高效。

 五是抓队伍,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围绕“机关党建要有新突破”的目标,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制定《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班子成员和处级党员干部均严格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支部活动,并按要求讲授党课;严格执行党费日持证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党群共建,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参加全市歌咏比赛,机关上下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践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旗帜鲜明的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岗位交流、业务锻炼、学习培训,强化人大干部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沧江铁军”。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扣市委工作大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守正创新、跨越发展”这条主线,高质量履职,高标准落实,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临财绩发〔2022〕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1.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分48分)

 ①数量指标(满分15分,得14.5分)

 ②质量指标(满分15分,得14.5分)

 ③时效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项目实施及时率100%,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3.效益指标(满分30分,得分27.5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满意度95%以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专题调研27次,专题询问1次,集中视察1次、专项督察2次,形成专题报告17个,作出审议意见8个,对3个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执法检查、调研工作7项。为实现临沧“第一次跨越”作出了人大贡献。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6次、党组会议18次、读书会活动5期。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及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258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8个换届选举业务指导组及时深入县(区)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区对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依法作出决定;落实换届经费589.8万元,开展业务培训4场459人次,发放《云南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2800余册。全市已依法设立8个县级选举委员会和75个乡级选举委员会,共成立1014个选举指导组,划分县级选区1014个、乡级选区2445个,各县区依法完成了换届选举。

 深化拓展代表高质量履职活动。组织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集中视察,总结典型经验,理清存在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和服务保障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20多人(场)次参加培训学习、列席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深化拓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总结成效、推广经验、扩大范围,在更多领域取得新成果,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活动的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在人民网、云南日报、云南人大网等主流媒体刊发。

 不断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8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基层市人大代表32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551”活动,69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民心所盼、党心所向、政府所为、代表所愿、人大所能。及时组织看望慰问因病因特殊困难的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的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年初细分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底督查成效,强化重点督办,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结率和面商率达100%,A类办结101件,达 84.87%。

 (三)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1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5分,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单位将在市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单位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及项目实施计划、保障措施、效益分析工作有待细化。

 2.对部分项目跟踪问效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项目的支出绩效指标量化不够明晰,绩效量化评价较难。

 4.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3.加大项目责任制落实,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全程跟踪,采取数据核查、实地调研等动态监管的方式,及时掌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5.控好“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6.强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特别是加强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理解,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