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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3/3 14:37:3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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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重点工作概述

 1.铸牢政治属性,在践行“三个心向”上显忠诚

 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坚定践行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丰硕成果。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立足临沧发展实际,广泛凝聚共识,汇聚代表力量,全身心投入到项目建设一线、产业发展一线、乡村振兴一线、强边固防一线、招商引资一线,以“我们都是收信人”的责任担当,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2.发展民主属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强担当

 坚持开门立法,凝聚民意“最大公约数”,积极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及时开展立法调研,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适时开展立法“回头看”,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坚持人民立场,释放人大监督最大效能,立足民生确定重点监督项目,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深度参与人大监督,用好部门工作、审计整改满意度双测评,做到监督内容由人民出题、监督过程有人民参与、监督效果请人民评判。坚持履职为民,最大限度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事有所成。

 3.增强法治属性,在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上有作为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着力解决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等问题。注重以“小快灵”为主、“大块头”和“小快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主、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相结合,以长远考量为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推进高质量立法,完成《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启动《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前期工作。聚焦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有效助力“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取得实效。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咖啡产业发展等主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公益性公墓、校园霸凌等问题,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形成更多调研成果转化为法律、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

 4.厚植人民属性,在办实事解难题上践初心

 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用好“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平台,通过“小团队”组织开展活动、“小课堂”打牢思想基础、“小调研”收集社情民意、“小切口”确定办理事项、“小机制”有效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企业的期盼事。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化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代表培训、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增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5.彰显时代属性,在建设“四个机关”上展风采

 把“四个机关”作为新时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走在第一方阵,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刮骨疗毒、凝心铸魂,书写好“自我革命”这一“第二个答案”。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创新争先的进取精神,敢于担当、敢于拼搏,不甘落后、力争上游;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等、不停、不看,迅速高效抓落实;牢固树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的协作观念,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宪法主题园建设,宣传好制度性带来的红利,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提升履职能力、拓展履职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履职培训,练就过硬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本领、过硬的工作作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尽显最美风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9人(公务员65人,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87.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94.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2年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增加基本支出97.73万元;2. 财政压减项目支出,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减少3.68万元。所以与上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7.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94.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2年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增加基本支出97.73万元;2. 财政压减项目支出,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减少3.68万元。所以与上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7.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项目支出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压减项目支出,财政局减少拨入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3.6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34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宣传、人大工作调研等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支出及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交通补助、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保障人大换届选举所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3.78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0.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65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的补充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1.23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5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9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2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0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324.98(其中:基本支出26.98万元,项目支出298万元)。

 水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工会经费2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福利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0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7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年初预算“三公”经费20万元,年度预算调整中,从项目经费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对比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6万元,由于我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人大调研工作任务较重,公车使用较频繁,车辆燃油、维修等支出较大,所以在2022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在项目经费中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预算31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万元,与2022年对比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临财预发〔2023〕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3年项目11个,项目经费364万元,项目经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出席省人代会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出席省人代会是为了让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决定全省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的需要。

 (2)数量指标:2023年组织31名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省人大代表对服务保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常委会会议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议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2)数量指标:2023年预计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

 (3)社会效益指标: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人大宣传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临沧人大》《临沧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临沧人大网站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平台,是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重要资料,是县区人大及代表交流大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州市交流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好期刊、公报、简讯、网站等人大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代表活动室创建、工作调研、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代表风采等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做好人代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三会”的宣传报道,让与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报道,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

 (2)数量指标:预计宣传刊物年度发行期数18期;网站信息资料更新2000篇左右;图片资料更新4000余张。

 (3)社会效益指标:人大重大事项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对宣传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委室工作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委室工作经费资金项目是8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开展视察、调研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需要的经费保障。

 (2)数量指标:组织开展8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项满意度测评、1次立法工作座谈会、3次培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委室开展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查、调研、学习资料订阅、农村代表履职经费补助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组织代表参与履职活动10次以上;补助330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发放330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组织200名以上代表参加初任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20人以上。

 (3)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到100%。

 (4)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5)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与监督活动500人次。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人大立法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

 (2)数量指标:立法及自治条例修订完成率达到90%以上;立法培训80人以上。

 (3)时效指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立法任务达到100%。

 (4)社会效益指标:立法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组织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做好老干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引导、协调和组织老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

 (2)数量指标: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3次以上;离退休干部节日及生病住院慰问、订阅报刊、体检、活动经费保障率达到100%。

 (3)社会效益指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可持续影响率达到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休干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充分发挥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2)数量指标:参加常委会会议6次.

 (3)时效指标:顺利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4)社会效益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结率达到90%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9.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机关大楼保洁、庭院绿化、会议服务、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大楼局部粉刷修缮、部分门窗玻璃更换、景观照明线路改造、修缮。

 (2)数量指标:提供会议服务场次100次以上;办公楼保洁面积2000多平方米。

 (3)社会效益指标:办公大楼设备运转正常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经费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补助74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费;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400户。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1.人大代表通讯交通经费项目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1)用于人大代表视察、督查、调研经费补助及参加代表活动补助。

 (2)数量指标:补助330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

 (3)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到100%。

 (4)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达到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增加,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安排办公费26.9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9.13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培训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30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35万元,固定资产231.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按资产原值公开,2023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按资产净值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0111

 附件:www.lcsrd.gov.cn/UpLoadFiles/File/2023-03-10/OA8ZZCRZGE预算公开表2023030205255014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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