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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9/14 15:24:4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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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从严从实制定方案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科学理论中强党性、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认真落实“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以及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清单,推进调研理念大转变、调研方式大调整、调研质量大提升、调研成果大转化,高质量开展调研项目32个。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针对梳理出的存在问题和为民办实事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办法、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基层党建治理、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读书班4期和专题研讨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

 (2)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在人大工作中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列入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坚持“开门立法”,持续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调整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实现县(区)全覆盖,更好发挥“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坚持监督为民,围绕事关临沧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在监督工作中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人民立场,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作用,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参加联系群众的活动,推动代表为民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取得新成果,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3)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报送请示49个、报告14个、专报14个,确保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由市委决策。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总则中增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作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等决议决定1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2人次,全力服务和保障市委重要安排、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落实市委“大分工、大合作”机制,挂钩联系的县域经济、现代化幸福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组织2轮河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开展新能源、蜜蜂产业、地方立法、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方面考察学习或招商活动10批次。高质量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综合服务保障。

 2、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成为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坚实保障

 (1)做厚立法成色。健全完善立法项目建议公开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立法协商、专家论证、立法听证等工作制度,开展立法调研11次、立法协商2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15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260余条,聘请21名专家充实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开展高质量立法调研,结合临沧发展实际,将制定《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滇红茶制作技艺保护条例》;将制定《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修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纳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做亮立法特色。坚持以“小快灵”为主、“大块头”和“小快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主、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相结合,以长远考量为主、立足当前和长远考量相结合,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临沧特点、彰显临沧特色、解决临沧问题,立管用的法、立解决问题的法、立服务发展的法。制定完成《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及时回应人民对绿色发展的需求。启动《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立法前期,积极助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

 (3)做强备案审查刚性。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报送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临沧市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等前置合法性审查51件以及《防范领导干部随意决策任性决策十条硬约束措施》等已制发文件合法合规性复核73件。专项集中清理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内容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检自查,做好全省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入库和公开工作。

 3、坚持强监督促发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成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临沧实践的有力抓手

 (1)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部署安排持续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度计划、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抓实实体经济、大干工业等意见建议推动经济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关键节点和重要领域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年度预算、上半年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批准预算草案、计划草案、预算调整、专项预算调整、决算,推动政府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强化国有资本在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撬动作用。对3个部门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树牢正确政绩观、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坚持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相结合,开展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2次,督促政府健全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2)全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听取和审议临沧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聚焦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情况专题调研,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情况调研并进行专题询问,助力铸牢美边兴边新图景、稳边固边新屏障、团结发展新华章。聚焦“小而精”“小而美”产业,开展蜜蜂、竹子、咖啡等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群众增收、品牌增值、产业增效。聚焦关爱“一老一小”,开展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群众“逝有所葬”“逝有所安”问题;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专题调研,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合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全力建设法治临沧。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17人次,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开展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顺利实施,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助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建设提质增效;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持续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保证了各项法律的全面实施。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办理来信来访26件。

 4、坚持搭平台优履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成为解难题、惠民生、促发展的生动写照

 (1)建强代表活动阵地。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机制,坚持经常性联系、面对面联系、常态化联系,完善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档案,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123名,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专业知识代表30名,328名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947名。4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0人次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召开代表列席座谈会机制,41名代表就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建成活动阵地1033个,代表活动阵地“家、站、室”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为民实事等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抓实代表意见建议。强化“提出高质量”,编印《年度调研、视察、课题报告汇编》500册,组织代表会前视察调研,引导代表将意见建议的着眼点放在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明确方向方法,丰富内容内涵,增强实质实效。强化“办理高质量”,完善会前沟通、领导领办、重点督办机制,142件建议全部答复完毕,其中A类135件、较上年提高5.6%,B类2件、较上年提高0.7%,C类5件、较上年下降6.4%。强化“结果高质量”,云县抽水蓄能项目、云保铁路项目纳入勘察设计计划等重大项目建议得到有力推进,规范通讯线网、水库移民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民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反馈的建议办理满意率达100%。

 (3)提升代表履职质效。逐步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化,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实施代表培训工程,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学习班、履职培训班、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24人次;组织学习培训500余人次,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组织住临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就全市综合交通建设、园区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激发代表力量积极为边疆发声、出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678个代表小组办实事5000余件,镇康县“代表之家”、临翔区玉龙社区代表工作室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经验在全省推广。

 5、坚持抓队伍强生态,“忠诚、干净、担当”成为“四个机关”建设的立身之本

 (1)紧盯“三促”强警醒。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效,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开展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的组织活动,善于抓先进、树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和感召党员干部。汲取信念动摇、信仰迷失者,谋官谋权、擅权妄为者,违规用权、官商勾结者的教训,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扛实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查摆问题18个,制定整改措施25条,明确时限、责任、保障,逐条逐项真整改、抓落实,坚决肃清案件影响。

 (2)营造“三风”强担当。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着力锻造堪当现代化重任的干部队伍。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持“解剖麻雀”“落地生根”,综合运用蹲点调研、统计分析、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手段开展深度调研,形成的产业发展、社会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通过修订完善党员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做到因制度而“不能”;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优秀传统文化润心实现因觉悟而“不想”。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落实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3)抓实“三严”强责任。把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贯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过程。修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群共建,机关上下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制定“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的人大行动方案,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任务安排,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科学定责、清单明责、照单履责。建立任务交办机制,健全责任落实、跟踪提醒、评估反馈制度,管好分管领域,做好分管工作。落实市委政治生态建设会议精神,自觉接受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落地,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严起来、实起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

 8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3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个办事机构分别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70人,其中: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0人(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60人)。本单位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51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3.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04%;其他收入24.20万元,占总收入的0.9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2023年度决算收入合计减少334.33万元,下降11.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3.97万元,下降12.12%;减少的主要的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4人,但本年度调出2人,退休11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其他收入增加9.63万元,增长66.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人大拨入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5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68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630.23万元,占总支出的25%;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2.32万元,下降1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48万元,下降5.43%;项目支出减少223.84万元,下降26.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4人,但本年度调出2人,退休11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减少市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第五届人大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0.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2.95万元。

 1.行政运行支出127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3%,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4%,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9%,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23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2.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临沧人大》期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人大简讯》以及办公楼日常清洁维护等支出。

 2.人大会议支出339.4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召开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支出。

 3.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148.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以及配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成执法检查、调研工作任务等支出。

 4.人大立法经费支出12.5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开展地方立法学习培训。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厅级领导挂钩点乡村振兴工作。

 6.代表活动经费支出41.99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费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相比减少343.97万元,下降12.12%,减少的主要的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4人,但本年度调出2人,退休11人,所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24.02万元,津贴补贴466.92万元,奖金212.75万元,绩效工资1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办公费151.4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1.56万元,培训费16.35万元,会议费339.41万元,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工会经费9.13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84.9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124.07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5.3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7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17.1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万元,决算为30.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77%,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2.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3%,完成年初预算的6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万元,决算为3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1万元,增长12.3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4万元,增长1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8万元,增长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省人大开展调研次数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修理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零。

 2.无购置车辆。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2023年度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州市、县、乡人大之间工作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及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0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63.03万元,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0.80万元,下降6.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4人,调出2人,退休11人,所以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26.97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9.13万元,培训费6.85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3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7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57.94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7.15万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56万元,增长22.3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55万元,增长54.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所以资产增加。无形资产减少0.57万元,减少7.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按月计提摊销。流动资产减少57.42万元,减少85.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清理消化其他应付款50万元。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7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7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7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采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附表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

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1111

 附件:www.lcsrd.gov.cn/UpLoadFiles/File/2024-09-14/XQDXJNHUHO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09130603256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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