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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示

临人办发〔2023〕17号

时间:2023/5/17 16:19:1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沧市财政局: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临财绩发〔2023〕1号)文件精神,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常委会机关实际,及时召集行政财务科人员,对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3.机构人员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9名,工勤人员编制12名,事业编制3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79名,其中:公务员65名,工勤人员12名,事业人员2名。退休人员51名。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4.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坐标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参加系列培训、轮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宣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动员和引导广大代表和各族群众以更加昂扬的精气神投身临沧现代化建设。

二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完成3个边境乡(镇)、3个边境村代表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帮助孟定镇色树坝社区、班洪乡南板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向市委报送请示55个、报告12个、专报18个,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是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等18个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对补选的5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6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认真落实市委“大分工、大合作”机制,挂钩联系的11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11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向幸福村迈进;组织开展2轮河长制、1轮林长制工作督察和2轮疫情防控包保督导。完成市委安排的修订《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5项改革任务。圆满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高效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沧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

(2)始终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良法善治

一是突出立法机制体制提质增效。坚持并完善《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运用座谈、论证、调研、咨询等方式确定立法项目、制定审议法规案,发挥全市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直接了解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需求。充实调整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聚焦“城市管理、古镇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开展小切口立法调研,《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体现了“小快灵”“小而精”立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滇红茶制作技艺保护条例》列入《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指导修订《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

三是突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级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市委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48件。依法审查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件。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全覆盖。专项清理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文件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编制印发《备案审查工作学习参考》。

(3)始终坚持以高效能监督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紧盯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高质量开展2023年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起草和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产业发展监督,开展蔬菜产业、肉牛产业、核桃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调研,《临沧市蔬菜产业发展培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临沧市肉牛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得到市委高度肯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制定《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通报市属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要情况的办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精准性。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对市残联等3个市级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整改实效。

二是紧盯民生保障开展监督。专题调研全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围绕健康临沧建设,听取和审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工作调研。专题调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解决环保领域难点问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紧盯法治临沧开展监督。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调研。配合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安排的调研、执法检查任务11项。

(4)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

一是推进“两个联系”走深、走实。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4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完善“七有”标准代表活动站1044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联系群众工作档案,通过网络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方便群众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

二是推进意见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100%,农产品滞销、降低用电成本等一批意见建议办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收集社情民意500余项,凤庆营盘镇大勐统河灌区、临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建议取得实质性进展,列入相关规划。

三是推进代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实施代表培训工程,组织地方立法、法律监督等培训700余人次,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12345”工作法,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市6001名各级人大代表组建666个代表小组,实实在在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1145件,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组织在临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汇聚代表智慧和力量为推动中缅新通道建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提供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建议。

(5)始终坚持以高素质队伍打造“四个机关”全新标杆

一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多形式开展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市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两次党组扩大会议,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对查映伟、丁华云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二是扎实推进“两个革命”。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和机关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制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三是奋力创建“模范机关”。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三会一课”“5+X”菜单式主题党日内容,铸牢党员意识,坚定政治信念。围绕疫情攻坚、“五城同创”等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186次,完善培训、轮训制度开展党的建设、疫情防治、醉美临沧等轮次培训200余人次,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在全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绿美建设的奋斗者队伍中。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宪法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部门履职情况

1.总体目标

一是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水平。

二是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探索建立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制度,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

四是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任免程序,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推荐人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市级机关领导人员。

五是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力度,完善代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六是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和常委会机关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

2.工作任务

2022年度召开人代会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42次、专题询问1次、集中视察1次,专项督察3轮、对1个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22个,认真完成好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按照全口径部门预算要求,做好预算申报和预算调整基础工作,确保年度支出预算精准。

2、严格日常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完善各项支出控制、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和控制每一笔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财经法规、财务制度核报列支,对年度支出总额实行总额控制,较好的实现了“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3、保证会计核算质量。为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我单位配足配齐财务工作各个岗位人员,规范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质量。

4、确保正常运转,发挥资金效益。按照年初预算,根据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做好资金支出计划、预算拨款申报,及时核报支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核控制,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一是为加快建成绩效与预算一体化体系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成立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绩效工作实施方案、操作细则,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执行相应的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

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2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

四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

六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再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3月1日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临财预发〔2022〕1号)要求,批复下达我单位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3.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3.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093.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25万元,项目支出367.68万元。

(1)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1469.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9.68万元、津贴补贴483.08万元、奖金215.89万元、绩效工资1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住房公积金95.3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5.19万元。其中:办公费31.1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 1.64万元、工会经费8.19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44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92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367.68万元。其中:出席省人代会经费5万元;常委会会议经费10万元;人大宣传经费10万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9.68万元;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2万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7万元;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10万元;人大委室工作经费20万元。

2.整体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财政下达常委会机关经费预算收入2093.93万元,经费预算支出2093.93万元,较上年增加347.04万元,增加19.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故做2022年预算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7.72万元,比上年增加568.86万元,增幅为25%;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入,所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增加人代会会议经费142.51万元;四是增加2022年度第一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76.43万元;五是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72.48万元;六是增加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30.17万元;七是增加2022年厅级领导专项经费110万元;八是增加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39.29万元;九是增加省人大拨入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4.57万元。

2022年度实际支出2853.23万元,较上年增加568.16万元,增幅24.8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人代会会议经费142.51万元;三是增加2022年度第一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76.43万元;四是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72.48万元;五是增加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30.17万元;六是增加2022年厅级领导专项经费110万元;七是增加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39.29万元;八是增加省人大拨入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4.57万元。

①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材料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2022年度基本支出1999.16万元,占总支出的70.0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支出1436.46万元,占总支出的50.35%,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282.23万元,占总支出的9.89%,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0(类)-11款)”支出137.72万元,占总支出的4.83%,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类)-02(款)”支出14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②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立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培训等支出;保障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等支出;保障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支出。2022年度项目支出854.07万元,占总支出的29.9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1(款)”支出704.78万元,占总支出的24.7%,主要反映用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会议经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支出等;“201(类)-99(款)”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的3.86%,主要反映用于厅级领导专项经费及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204(类)-99(款)支出3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37%,主要反映用于机关公共服务的支出。

③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3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1万元,增幅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万元,增幅为7.1%;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省人大开展调研次数增加,车辆年限过长,修理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幅为28.57%。减少的主要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压缩开支,减少支出。

④会议费支出

2022年度会议费支出15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79万元,减幅为33.8%。增加的主要的原因是:因2022年度涉及选举省人大代表,增开一次人代会,所以会议费较上年增加。

⑤培训费支出

2022年度培训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4万元,减幅为64.21%。减少的主要的原因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对机关干部培训较上年度减少,导致培训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所以培训费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临财预发〔2022〕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2年项目9个,项目经费367.68万元,年内预算调整项目5个,项目经费470.88万元。合计2022年度项目经费为838.56万元。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现将项目经费预算绩效完成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1.会议经费预算142.51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预算执行率为100%。

2.委室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3.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362.1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代表培训、视察,让每个代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预算执行率为100%。

4.2022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76.43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切实解决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促进地方立法、监督、代表服务等各项工作开展。预算执行率为100%。

5.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人事任免,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视察、调研,为依法履职作好准备等支出。因项目正在实施,预算执行率为100%。

6.办公楼管理维护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机关大楼保洁、庭院绿化、会议服务、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大楼局部粉刷修缮、部分门窗玻璃更换、景观照明线路改造等。预算执行率为100%。

7.常委会会议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主要用于参会人员的食宿、办公用品及资料的购置、印刷排版、会议期间新闻宣传、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费用的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8.人大宣传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年内召开一次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国人大及省人大有关宣传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年宣传任务,讲好人大履职故事。加强人大期刊、网站等宣传阵地和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在本地主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人大法定会议和其他重要履职活动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深化人大宣传报道。预算执行率为100%。

9.立法经费14万元,用于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成《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等支出。因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为100%。

10.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30.17万元,用于保障机关网络改造、IPV6升级改造、网站改版和安全等级保护、智慧大厅等进行完善配备。预算执行率为100%。

11.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交通通讯补贴,以及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和生病住院的退休干部党员。预算执行率为100%。

12.出席省人代会经费5万元,用于组织基层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预算执行率为100%。

13.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39.2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网络改造,预算执行率为100%。

14.临财行发〔2022〕163号2022年厅级领导专项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2022年各项绩效目标已完成,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临财绩发〔2023〕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1.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满分50分,得分48分)

①数量指标(满分15分,得14.5分)

②质量指标(满分15分,得14.5分)

③时效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项目实施及时率100%,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3.效益指标(满分30分,得分28.5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得9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分9.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代表满意度95%以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根据市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须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预算准确。

依据临财预发〔2022〕1号、临财行发〔2022〕324号、临财行发〔2022〕56号、临财行发〔2022〕203号、临财行发〔2022〕163号等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人大立法经费项目、人大宣传经费项目、人大会议经费项目、人大委室经费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项目、办公楼管理维护经费项目、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项目等资金预算总数为838.5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838.5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使用838.56万元,资金预算准确率100%,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决算数2853.2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虚列开支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绩效工作,按时收集上报各类相关数据,对审计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2022年度资产处置规范。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度通过部门整体支出完成了所有年初计划的产出指标。并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使服务对象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满意度都有所提高。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2022年单位履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全州法治建设和宣传人大工作。参会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代表满意度达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整体总体绩效目标合理,但年初未将绩效目标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根据“2022年初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中设立的时效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时效指标用部门整体的预算支出进度作为衡量标准,而时效指标应以项目内容实施进度为基础设立,而“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则是依据资金支付进度设立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匹配,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部门履职或项目实施的工作时效。

2.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阶段性执行进度未到财政要求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财绩发〔2020〕19号)的要求,1-9月份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准确、完整的对下一年度计划开展的工作内容进行统计,合理编制绩效目标表,并赋予各项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

2.合理安排规划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和前置评价,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单位内部各委办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2.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临沧市财政局: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战疫情、稳经济、兴产业、拓通道、创绿美、抓治理、强队伍,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促发展,作决定、促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临财预发〔2022〕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2年项目9个,项目经费367.68万元,年内预算调整项目5个,项目经费470.88万元。合计2022年度项目经费为838.56万元。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一是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水平。

二是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探索建立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制度,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

四是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任免程序,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推荐人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市级机关领导人员。

五是代表工作。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督办力度,完善代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六是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和常委会机关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

2.阶段性目标

一是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按照全口径部门预算要求,做好预算申报和预算调整基础工作,确保年度支出预算精准。

二是严格日常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完善各项支出控制、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和控制每一笔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财经法规、财务制度核报列支,对年度支出总额实行总额控制,较好的实现了“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三是保证会计核算质量。为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我单位配足配齐财务工作各个岗位人员,规范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质量。

四是确保正常运转,发挥资金效益。按照年初预算,根据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做好资金支出计划、预算拨款申报,及时核报支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核控制,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领导机构组成情况。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政财务科组织实施,全面负责绩效项目的相关事宜,参照财政局下发制度、文件要求执行。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金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

3.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一是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二是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三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五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执行,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项目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项目使用的负责人按经费开支范围经手相关报销凭证,收集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项目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到行政财务科报销。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临财绩发〔2023〕1号);

(8)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9)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0)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项目过程(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果(项目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项目决策”分值权重15分,“项目过程”分值权重2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35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4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科学工作的保障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4.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依据下达的投资预算,对照我单位2022年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评价。各业务科室到县市调研、检查工作时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一并进行跟踪问效,通过检查、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现资金执行偏差时及时进行纠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5)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临财绩发〔2023〕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单位自评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由行政财务科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形成由项目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主要经验及做法六个方面进行阐述的《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自评表。

2.组织实施

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临财绩发〔2023〕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公经费支出。

1.会议经费预算142.51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预算执行率为100%。

2.委室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3.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预算362.1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代表培训、视察,让每个代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预算执行率为100%。

4.2022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76.43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切实解决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促进地方立法、监督、代表服务等各项工作开展。预算执行率为100%。

5.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人事任免,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视察、调研,为依法履职作好准备等支出。因项目正在实施,预算执行率为100%。

6.办公楼管理维护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机关大楼保洁、庭院绿化、会议服务、设备设施保养维护等工作正常运转;办公大楼局部粉刷修缮、部分门窗玻璃更换、景观照明线路改造等。预算执行率为100%。

7.常委会会议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主要用于参会人员的食宿、办公用品及资料的购置、印刷排版、会议期间新闻宣传、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费用的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8.人大宣传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年内召开一次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国人大及省人大有关宣传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年宣传任务,讲好人大履职故事。加强人大期刊、网站等宣传阵地和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在本地主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人大法定会议和其他重要履职活动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深化人大宣传报道。预算执行率为100%。

9.立法经费14万元,用于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完成《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等支出。因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为100%。

10.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30.17万元,用于保障机关网络改造、IPV6升级改造、网站改版和安全等级保护、智慧大厅等进行完善配备。预算执行率为100%。

11.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交通通讯补贴,以及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和生病住院的退休干部党员。预算执行率为100%。

12.出席省人代会经费5万元,用于组织基层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预算执行率为100%。

13.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39.2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网络改造,预算执行率为100%。

14.临财行发〔2022〕163号2022年厅级领导专项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率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3分。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2.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4分。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方面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9分。得分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控制度来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合法。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9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方面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代表参与履职活动的次数、组织代表培训人数、组织召开会议次数等。按原计划完成,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质量指标:机关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率、会议室修缮、表决系统、会议标准达标率等,全部实现,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3.时效指标:代表建议办结率,设备按时按量安装等,全部实现。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4.成本指标:设备购置单价。成本合理控制小于等于计划单价,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方面主要从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29分。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加强了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质量,保障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的问卷数量占所有问卷数量的比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用深入基层,直接询问的方式对代表和干部职工进行询问调查,满意度超90%,综合项目平均95%满意度。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9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单位各委办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三)科学安排项目预算。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四)强化经费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五)强化预算约束,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计划,有效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个性化指标进行不断优化调整。

(二)预算绩效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单位预算绩效档案存在分散化,零星化等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预算绩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保证预算绩效档案的安全、完整。

(三)对项目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监控、绩效档案的管理方面集中在办公室行政财务科,委室对具体项目绩效的实施参与度不高、认识不到位。

(四)资金使用方面问题。由于财政预算拨款不能及时至位等因素影响,导致前期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1.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2.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二)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2.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3.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