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9/14 22:38:02|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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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第一议题、首要任务,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6次、党组会议18次、读书会活动5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以案释法全面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掌握精髓要义,入心入脑入魂,学懂弄通做实。常委会和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决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牵头负责的绿色能源牌取得实质性成效,大朝山西林业光伏项目、小湾农牧光伏发电项目和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共24万装机获批已开工建设,对缅供电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快推进。牵头负责的7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困难问题逐一化解,实物工作量快速形成。深入挂钩的县域经济、民营企业调研情况,帮助分析问题,共同研讨解决方案。8名常委会领导分别回乡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对12条市级河流河长制工作2轮督察,督促解决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送请示28个、报告10个、专报7个,确保重大事项由市委决策。
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和巡回指导组的相关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完成学习篇目和规定动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动态化管理“为民办实事清单”,积极做好“双报到双服务”,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刊发信息、学习心得70余篇条;机关57名在职党员确定并完成为民办实事70件,到社区服务558.14小时。
依法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1日与全省同步启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扎实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及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258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组成8个换届选举业务指导组及时深入县(区)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区对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依法作出决定;落实换届经费589.8万元,发放《云南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2800余册。全市依法设立8个县级选举委员会和75个乡级选举委员会,共成立1014个选举指导组,划分县级选区1014个、乡级选区2445个,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2.地方立法质量有效提升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深化“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积极主动向市委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拟通过的法规草案、立法中涉及经济社会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事项、涉及社会关注度高和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根据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汇聚各方力量,充分听取意见,协调问题解决,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不断提升人大主导立法能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立改革发展需要的法、社会规范需要的法、维护人民权益需要的法,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广泛有序参与。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共49人赴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培训,选派4人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立法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库,举行立法专题论证会、法规出台前风险评估,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实地指导立法实践,多方听意见、反复再论证、逐条细修改,不断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
扎实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立法需求调研,提出了11项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为《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圆满完成《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7个方面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委。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对临沧市人民政府报送的《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等3部文件进行审查,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关于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察评估工作,对《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评估,形成情况报告专题报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3.监督实效持续增强
聚焦经济工作强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注重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注重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相衔接,紧扣国民经济和计划、财政工作的推进和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法定要求,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对“四本”预算进行详细审查。依法审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地方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和调整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多惠及民生。
聚焦民生保障强监督。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上报情况。对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全市宗教工作情况、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工业化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并就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听取和审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查“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其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履职尽责。
聚焦法治建设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后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市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全体社会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不断形成。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4.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有序推进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高速公路)调整方案的决议》等9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切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助推临沧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圆满完成省、市人代会各项任务。临沧代表团在省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70件,将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昆明至楚雄至临沧大通道、大理巍山至临沧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临沧沿边城镇带建设等纳入国家、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建议得到积极回应,部分代表接受人民网、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采访,刊播报道40多篇幅,传递了临沧声音,宣传了临沧精彩,展示了临沧形象。胜利召开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举行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仪式,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依法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组织召开3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依法对变动的6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其中终止资格4名、暂停代表职务1人、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确保了代表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临沧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5.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深化拓展代表高质量履职活动。组织在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临沧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集中视察,总结典型经验,理清存在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协调和服务保障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20多人(场)次参加培训学习、列席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深化拓展“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总结成效、推广经验、扩大范围,在更多领域取得新成果,活动的做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在人民网、云南日报、云南人大网等主流媒体刊发。
不断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8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基层市人大代表32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551”活动,69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民心所盼、党心所向、政府所为、代表所愿、人大所能。及时组织看望慰问因病因特殊困难的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
建议督办成效明显提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的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年初细分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底督查成效,强化重点督办,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结率和面商率达100%,A类办结101件,达 84.87%。
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领导先后到省人大对接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听取意见建议,推进工作。深入各县(区)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代表联系,督办工作落实,75个乡(镇)圆满召开两次人代会会议。配合省人大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7项,完成省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保障2个州市人大常委会到临考察学习,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依法规范、上下联动、充满活力的人大代表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6.自身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完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任务,常态化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和周五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法宣在线、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在机关持续营造“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的浓厚氛围。明确规定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学党的理论、必学纪律作风、必学人大业务”。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临沧市人大系统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读书会、专题讲座,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搭平台、定频次,在机关形成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热爱学习的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年内,组织机关77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111人次(其中省级及以上调训26人次、市级培训56人次、市级外出重点班次培训29人次);机关公务员全部完成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二是抓作风,树好人大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要求“六大纪律”,从实转变纪律作风。抓实工作纪律、会风会纪、会务事务、调研实效、文风转变等工作,敦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条例、定制度、反四风、守规矩,深调研、敢创新、求完美、谋跨越,干事创业的信心更加坚定,担当奉献的激情明显激发。及时推送、通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组织观看《开尔行贿记》《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政治掮客苏洪波》等专题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多形式推进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自查、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把整治和自查的过程上升为重申纪律、严明规矩的过程。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婚丧宴请事宜报备制度,盯紧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等关键节点和关键时段强调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基层减负10条措施,精文简会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三是抓宣传,提升人大宣传力。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展示人大履职情况,多渠道传递新时代人大声音,搭建省市共建宣传新平台,临沧人大网站更新信息800多条,编发临沧人大杂志4期、人大简讯12期,开通“临沧市人大”微信公众号,拍摄市人大常委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专题片《石榴开花别样红》。围绕宣传人大制度,报道人大工作,普及人大知识,服务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人大工作者等宣传重点,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拓展丰富,人大新间宣传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
四是抓智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完成机关信息化一期建设工程。OA系统上线运行,IPV6升级完成,网络改造全面结束,无线WIFI实现大楼全覆盖,智慧人大系统一期正式上线运行。完成临沧人大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网站服务器上云、网页重新优化布局,网站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机关学习信息化、运用信息化的能力,推动机关管理更智能、服务更便捷、保障更高效。
五是抓队伍,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围绕“机关党建要有新突破”的目标,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制定《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班子成员和处级党员干部均严格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和支部活动,并按要求讲授党课;严格执行党费日持证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党群共建,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参加全市歌咏比赛,机关上下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践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旗帜鲜明的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岗位交流、业务锻炼、学习培训,强化人大干部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沧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行政人员62人,机关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收入合计229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8.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其他收入22.42万元,占总收入的0.98%。与上年相比,2021年度决算收入2291.28万元,比上年减少45.53万元,减幅为1.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8.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比上年减少39.97万元,减幅1.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开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22.42万元,比上年减少5.56万元,减幅为19.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人大拨入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支出合计2,28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3.75%;项目支出599.9万元,占总支出的26.25%。基本支出168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万元,增幅2.34%。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1年调入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公务费等;项目支出5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万元,减幅24.05%,减少的原因是:节约行政成本,压缩公用开支,会议费、办公费用等项目都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万元,增幅2.34%。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1年调入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公务费等。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56.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9.85万元。
1.行政运行支出124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97%,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1%,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5%,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9.9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减幅24.05%,减少的原因是:节约行政成本,压缩公用开支,会议费、办公费用等项目都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4.8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临沧人大》期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人大简讯》以及办公楼日常清洁维护等支出;
2.人大会议支出107.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省人代会以及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9次等支出;
3.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以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执法检查、调研工作任务等支出;
4.人大立法经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共49人赴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培训,选派4人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立法培训班。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9.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及部分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基层代表能力提升培训。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厅级领导挂钩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7.代表活动经费支出113.4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费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对比减少139.63万元,减幅5.80%,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开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02.12万元,津贴补贴470.70万元,奖金209.41万元,绩效工资7.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办公费340.24万元,印刷费3.97万元,水费2.64万元,电费4.73万元,邮电费6.64万元,差旅费28.55万元,会议费117.72万元,培训费27.94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7.56万元,福利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5.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93.11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7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5.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万元,完成预算的4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本单位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9万元,但因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对因公出国境不作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5万元,完成预算的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6.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大对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较为关注,故开展调研工作次数增加,接待费支出增大,“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5万元,占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占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零。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5万元。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2021年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8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3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州市、县、乡人大之间工作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今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6万元,增加3.69%,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追加了机关调入5名领导(含2名厅级领导)的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76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99万元,固定资产694.61万元,无形资产10.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87万元,增幅7.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购入资产增加。流动资产增加1.09万元,增幅1.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行政成本,压缩开支,故结余增加。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第一议题、首要任务,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6次、党组会议18次、读书会活动5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以案释法全面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掌握精髓要义,入心入脑入魂,学懂弄通做实。常委会和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决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8名常委会领导分别回乡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对12条市级河流河长制工作2轮督察,督促解决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送请示28个、报告10个、专报7个,确保重大事项由市委决策。
圆满完成省、市人代会各项任务。临沧代表团在省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70件,将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昆明至楚雄至临沧大通道、大理巍山至临沧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临沧沿边城镇带建设等纳入国家、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建议得到积极回应,部分代表接受人民网、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采访,刊播报道40多篇幅,传递了临沧声音,宣传了临沧精彩,展示了临沧形象。胜利召开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依法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1日与全省同步启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扎实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会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及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258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业务人员进行培训;8个换届选举业务指导组及时深入县(区)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区对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依法作出决定;落实换届经费589.8万元,发放《云南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2800余册。全市依法设立8个县级选举委员会和75个乡级选举委员会,共成立1014个选举指导组,划分县级选区1014个、乡级选区2445个,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不断提升人大主导立法能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立改革发展需要的法、社会规范需要的法、维护人民权益需要的法,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共49人赴西安交通大学开展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培训,选派4人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立法培训班。
扎实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立法需求调研,提出了11项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为《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圆满完成《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7个方面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市委。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对临沧市人民政府报送的《临沧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等3部文件进行审查,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聚焦经济工作强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注重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注重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相衔接,紧扣国民经济和计划、财政工作的推进和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法定要求,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对“四本”预算进行详细审查。依法审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地方财政决算、专项预算调整和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和调整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多惠及民生。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高速公路)调整方案的决议》等9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长远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切实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助推临沧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建议督办成效明显提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的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年初细分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底督查成效,强化重点督办,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结率和面商率达100%,A类办结101件,达 84.87%。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