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论证审议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
时间:2020/10/22 8:50:36|本文来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彭春波|点击数:
10月20日至21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论证、修改和审议《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左光荣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到会指导。
会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的文字表述、立法技术、部门职责、水源确定和保护区划定、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逐项研究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施志胜指出,一要论证和审议好合法性问题,按照地方立法权限,认真比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条例符合有关上位法。
二要论证和审议好实用性问题,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思考,提出切合工作实际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出台后能更好的起到约束、保护及规范的作用。
三要论证和审议好合理性问题,结合目前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具体实际进行论证和审议,确保条例可操作、可执行、能落实。
论证修改的基础上,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以问题为导向,对《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语言文字、针对性、操作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了认真审议。经统一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市委编委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临翔区供排水公司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