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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2/18 17:04:1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亚永|点击数:

 12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戎正商主持发布会。

 施志胜指出,《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于2018年10月11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18年12月12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4号公告,正式颁布实施。《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是临沧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成果,是临沧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临沧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大制度举措。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城乡清洁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将为临沧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美丽临沧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施志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高度,把城乡清洁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城乡清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着力抓好《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临沧“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良好生态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李国荣发布《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根毛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立项和审议及条例的主要特点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就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背景、目的和施行后的打算,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农药、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育苗器具等农用废弃物管理,对在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排污口排放不符合规定的废水、污水、污泥、废渣、粪便等的监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春城晚报驻临沧记者站、云南经济日报社临沧记者站、临沧日报社、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临翔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