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2/20 17:59:35|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贵荣|点击数:
12月20日,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发布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介绍贯彻实施的意见措施,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叶茂昌主持会议。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子平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发布。
各新闻记者就“《条例》对加强鲁史古镇保护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近年来,鲁史古镇保护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文旅部门将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鲁史古镇保护中主要有哪些职责,将采取什么措施贯彻实施好《条例》;鲁史古镇保护过程中,存在哪些较为棘手的困难和问题”等问题作了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文化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凤庆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庆龙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
唐永春指出,鲁史古镇是滇缅茶马古道的咽喉重镇,被誉为滇西“茶马古道第一镇”,有“四合五天井”的四合院、“三坊一照壁”的三合院,是滇西保存较为完好、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之一。《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的临沧实践,是服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做好鲁史古镇保护传承的现实需要。
唐永春要求,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多方合力,全力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实施准备;要统筹协调,切实保障《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正确实施。
鲁史镇副镇长彭兴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兴奋地说:“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干部群众中强化对《条例》的宣传,加强对鲁史古镇历史文化遗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持续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力争在2023年建设国家4A级景区,开发鲁史古镇的茶马古镇文化和旅游资源”。
云南法制报驻临沧记者站、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日报、临沧新闻网、凤庆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凤庆县人民政府和鲁史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发布会。
据悉,《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于2022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