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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贵祥主持召开《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协调会议

时间:2022/12/27 20:16:49|本文来源: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作者:吴 鑫|点击数:

 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贵祥主持召开《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协调会议,安排部署《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相关工作。

 

 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肖磊通报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要求,与会人员结合部门工作职能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2023年2月底前,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法规议案;6月30日前,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完成第一次审议工作;10月31日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完成第二次审议工作;11月上旬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赵贵祥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该项立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工作小切口的具体体现。二要迅速行动。市政府要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迅速开展针对性工作调研,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工作。三要注重效果。立法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调动各方力量,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组织协调、统筹把关、确保质量的主导作用。立法成果不仅要遵循合法性、地方性、实用性、操作性原则,同时还需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经济效果的体现。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叶茂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字维洪,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