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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组到耿马自治县调研民族立法工作

时间:2023/3/31 11:05:12|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段海彬 刀有明 普绍明|点击数:

3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立法处处长安运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扬等一行13人,在临沧市市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家林陪同下,到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和管理条例》《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执行情况和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开展调研。29日下午,在耿马自治县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家林主持,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在会上分别汇报了民族立法工作情况,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扬作了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三个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三个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立法工作意见建议。

安运斌指出,三个自治县的单行条例制定颁布时间较长,而且多年未重新修订,部分条款的规定已不适应和满足新时代发展需要,要在进一步调研基础上,适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在今后立法工作中,一是立法选题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法;三是人大代表反应强烈的问题选题立法;四是要有利于助推地方经济发展选题立法。

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家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和各位领导的讲话要求;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民族立法工作的领导;三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族立法要求,科学编制立法规划。

调研组先后深入耿马自治县民族博物馆,了解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