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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时间:2019/12/13 21:23:1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赵雪梅|点击数:

 12月13日下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左光荣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永刚就如何做好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工作提出意见。他强调,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要规范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就如何全面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维春指出,要加强对宪法、立法法、监督法、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打下理论基础;要明确备案审查的标准、清楚审查纠错程序,依法依规的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左光荣强调,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在全市法治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区域内得到有效实施;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立足区域实际,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多做接地气、聚民智的有益探索;要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形式。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法制工作副主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副主任,县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