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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人大常委会对林业工作提出审议意见

时间:2018/5/3 16:43:21|本文来源: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作者:李光华|点击数:

4月28日,沧源自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副局长王萍所作的关于县林业局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生态县建设和“世界佤乡”建设的总目标,持续推进“森林沧源”建设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林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林产业量小质弱,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还不够强。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的力度。一是要发挥好林业部门的职责,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宣传教育,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二是抓好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巩固提升,全面提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三是切实加强县乡林业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生态护林员政策,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四是做好林业“放管服”改革,完善林业行政审批工作,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打造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二、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的力度。一是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国土绿化活动,把沿江、沿河、沿路和建档立卡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作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点区域。二是强化生态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要从严管控林地,抓实森林防火,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三是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沧源。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实施城镇、农村绿化美化,抓好四旁植树、村镇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

三、加快林业改革步伐,推进林业产业建设,抓实生态脱贫工作。一是抓实造林绿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强做优林产业。二是突出林业精准扶贫提高林业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三是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改进木材采伐管理方式,全面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会议要求:县林业局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录入者:沧源自治县人大 责任编辑:沧源自治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