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情况专题询问
时间:2018/10/11 14:06:4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亚永|点击数:
10月10日下午,在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听取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以联组会议的方式,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及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专题询问采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的方式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左光荣、张根毛、孙树兵、罗原等12名委员,就城乡规划编制方面存在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衔接不畅的问题?如何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确保城乡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乡村规划统筹的编制管理和实施?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规划管理等12个方面问题进行询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对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委员们对所回答的问题均表示满意。
赵子杰表示,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抓实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把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上新水平、迈上新台阶。一要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要突出规划战略引领,优化城镇空间发展布局。三要严格实施规划管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四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扎实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规划、学习规划、遵守规划、监督规划执行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
三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规划蓝图变为现实。“询问就是推动,回答就是承诺”“始于问不能止于答”。规划引领未来,规划水平的高低决定未来发展的水平的高低。要进一步树牢规划法治意识,提升城市规划和执行水平,围绕“人口、交通、生态、文化、空间、科技、产业及国际化”八大要素,做好新一轮规划修编,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把临沧率先建设成最美丽的地方。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四届人大代表田淑娅、字芳红、黄光德、董兴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