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时间:2026/3/23 15:12:03|本文来源: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作者:彭春波|点击数:
3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垠为组长,市人大法制委、社建委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临翔区凤翔街道,详细了解《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先后走进凤翔街道部分社区、居民小区及集贸市场,实地察看市容市貌、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状况,对照条例具体条款,聚焦携犬只外出是否牵绳、社区宣传措施是否到位等群众关心关切,现场询问、细致检查,真实掌握基层贯彻执行现状。与街道、社区负责同志及学校领导深入交流,听取条例执行中的实际问题与建议。调研组对凤翔街道部分社区在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规定条款内容的学习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给予肯定。
《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文明临沧。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执法监管融入日常,避免“一阵风”式贯彻实施,按照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则,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融入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行业规范,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动巡查,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构建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精准突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疾,通过以案释法、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要坚持育人为本,紧扣“课堂、课程、教师”三大要素,推动法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设专题法治课,推动文明行为的习惯养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格局。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