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人大: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时间:2024/9/24 16:04:24|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 |作者:李卫疆 彭新明|点击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康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举全县之力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镇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加强监督,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 打牢思想基础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政策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和人大代表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会议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近三年来,累计组织学习9次、177人次,为依法监督、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在学深悟透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日常调研、执法检查、到选区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带头开展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宣讲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35场次、4352人次,推动全县开展宣讲228场次1.48万余人次,凝聚全县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坚定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依法开展监督 助力示范创建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情况调研,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近三年来,提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的审议意见18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跟踪督办,助力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目前,全县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6个,乡村两级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实现全覆盖。2021年12月,镇康县被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云南省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3年11月,勐堆乡帮东村被评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024年8月,帮东村被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发挥代表作用 服务民生改善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中担当作为。建好代表“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高质量履职。抓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建成县级“代表之家”1个、乡镇“代表工作站”7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71个,延伸创建县法院、县检察院代表联络室2个。推广运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服务代表在“线上”开展履职活动,实现代表履职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开展“人大代表在群众身边”活动为抓手,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近三年来,以代表家、站、室为平台,组织代表小组活动630余场次,打造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示范点18个,以“小切口”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全县建成干净整洁型村庄、美丽村庄等各类型村庄256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62个,“阿数瑟普法品牌”入选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