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扬率队到我县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8/5/24 17:05:59|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作者:胡炳坤|点击数:
5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率执法检查组,到耿马自治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一是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学习情况。
二是贯彻实施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主要是检查实施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程、改善少数民族民生、落实民品民贸政策、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示范点建设等情况。
三是贯彻实施发展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主要检查推动民族文化发展、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改善医疗卫生、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
5月21日,检查组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青华的陪同下,深入芒洪民族乡中心完小、卫生院及新联村光允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地检查民族乡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14年免费教育”“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国家和地方教育扶贫政策情况,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情况,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及安置点建设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月22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青华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情况汇报。
听取汇报后,胡德扬作总结讲话。他肯定了耿马自治县委、人大、政府对全县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和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项目和资金上,更是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关怀,使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得到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拥护;使民族工作能正常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胡德扬指出,今后的民族工作中:一要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同推动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到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推进民族地区的小康建设,要用产业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要切实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掌握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争取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做好民族工作;三要切实抓实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运用。自治县各级各部门要用好用活民族政策,为自治县、民族乡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四要加快民族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缩短与发达地区差距;
五要加大产业扶持和市场开发力度,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自主创业,多渠道投身经济发展,促进增收带动致富。
胡德扬强调,要继续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得到锻炼和成长,更好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是保障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让1个民族乡以及全县各民族共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