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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1日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汤培远

时间:2023/2/15 15:35:13|本文来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点击数:

 各位代表:

 受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一年,是开启新征程、创造新业绩的一年。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战疫情、稳经济、兴产业、拓通道、创绿美、抓治理、强队伍,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促发展,作决定、促落实,全面完成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任务,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42次、专题询问1次、集中视察1次、专项督察3轮,作出审议意见8个,对1个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坐标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不断筑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参加系列培训、轮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宣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动员和引导广大代表和各族群众以更加昂扬的精气神投身临沧现代化建设。

 (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和“争做一辈子好支书”实践活动,完成3个边境乡(镇)、3个边境村代表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帮助孟定镇色树坝社区、班洪乡南板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向市委报送请示55个、报告12个、专报18个,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依法任免相统一,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等18个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对补选的5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6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认真落实市委“大分工、大合作”机制,挂钩联系的11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11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向幸福村迈进;组织开展2轮河长制、1轮林长制工作督察和2轮疫情防控包保督导。完成市委安排的修订《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5项改革任务。圆满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高效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沧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

 二、始终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良法善治

 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加强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一)突出立法机制体制提质增效。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及时将中央有决策、省委有部署、市委有要求、发展有需要的重大立法事项转化为具体立法实践。坚持并完善《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运用座谈、论证、调研、咨询等方式确定立法项目、制定审议法规案,发挥全市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直接了解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需求。充实调整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城市管理、古镇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开展小切口立法调研,《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体现了“小快灵”“小而精”立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统筹考虑立法的现实需求、立法效果,充分论证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滇红茶制作技艺保护条例》列入《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指导修订《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

 (三)突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级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市委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48件。依法审查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件。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全覆盖。专项清理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文件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编制印发《备案审查工作学习参考》。

 三、始终坚持以高效能监督服务发展大局

 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突出“人大视角”,增强监督实效。

 (一)紧盯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化拓展财经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高质量开展2023年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起草和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产业发展监督,开展蔬菜产业、肉牛产业、核桃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调研,《临沧市蔬菜产业发展培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临沧市肉牛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得到市委高度肯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制定《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通报市属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要情况的办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精准性。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对市残联等3个市级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整改实效。

 (二)紧盯民生保障开展监督着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专题调研全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围绕健康临沧建设,听取和审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立足固边、稳边、兴边、富边,开展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工作调研,助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和安全稳定。聚焦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专题调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解决环保领域难点问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紧盯法治临沧开展监督。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执行对被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证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调研,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配合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安排的调研、执法检查任务11项,调研过程中提出的新通道、孟定机场建设等建议得到重视和支持。

 四、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

 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一)推进“两个联系”走深、走实。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4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完善“七有”标准代表活动站1044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联系群众工作档案,通过网络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方便群众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

 (二)推进意见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健全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领导领办、重点督办等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提升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100%,农产品滞销、降低用电成本等一批意见建议办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收集社情民意500余项,凤庆营盘镇大勐统河灌区、临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建议取得实质性进展,列入相关规划。

 (三)推进代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实施代表培训工程,组织地方立法、法律监督等培训700余人次,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12345”工作法,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市6001名各级人大代表组建666个代表小组,实实在在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1145件,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组织在临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汇聚代表智慧和力量为推动中缅新通道建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提供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建议。

 五、始终坚持以高素质队伍打造“四个机关”全新标杆

 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廉政文化长廊,推进集体廉政谈话、面对面谈心常态化。把牢舆论导向,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主流思想引领、民主法治建设等凝心铸魂主题宣传,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多形式开展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对照杨善洲、张富清等先进典型和张从顺、张子权等身边榜样找差距、强家风、树正气,深刻汲取白恩培、秦光荣、周凯等家族式、家庭式腐败悲剧教训,筑牢“家庭防线”。认真落实市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两次党组扩大会议,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对查映伟、丁华云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二)扎实推进“两个革命”。以“六大培训”工程解决思想疙瘩、提升觉悟境界、改善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和机关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制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作风革命大讨论、学习风气大转变、重点工作大调研、工作质效大提升、模范机关大创建、政治生态大改善行动,唱响苦干实干主旋律,全面激发“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精气神。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三)奋力创建“模范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规范、创新、融合”为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智慧党建为抓手,以人大业务提升、作风转变、政治生态向好为检验标准,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实现“党建强带动业务精”。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三会一课”“5+X”菜单式主题党日内容,铸牢党员意识,坚定政治信念。围绕疫情攻坚、“五城同创”等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186次,完善培训、轮训制度开展党的建设、疫情防治、醉美临沧等轮次培训200余人次,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在全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绿美建设的奋斗者队伍中。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宪法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中共临沧市委的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和各级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形式和手段单一,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手段运用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不充分,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各方面工作。

2023年的工作建议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守正创新、跨越发展,以“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主线,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重点,以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规模化、常态化为首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立法新实践,展现监督新作为,作出代表新贡献,奋力推动临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铸牢政治属性,在践行“三个心向”上忠诚

 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坚定践行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丰硕成果。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立足临沧发展实际,广泛凝聚共识,汇聚代表力量,全身心投入到项目建设一线、产业发展一线、乡村振兴一线、强边固防一线、招商引资一线,以“我们都是收信人”的责任担当,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发展民主属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强担当

 坚持开门立法,凝聚民意“最大公约数”,积极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及时开展立法调研,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适时开展立法“回头看”,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坚持人民立场,释放人大监督最大效能,立足民生确定重点监督项目,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深度参与人大监督,用好部门工作、审计整改满意度双测评,做到监督内容由人民出题、监督过程有人民参与、监督效果请人民评判。坚持履职为民,最大限度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事有所成。

 三、增强法治属性,在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上作为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着力解决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等问题。注重以“小快灵”为主、“大块头”和“小快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主、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相结合,以长远考量为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推进高质量立法,完成《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启动《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前期工作。聚焦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有效助力“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取得实效。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咖啡产业发展等主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公益性公墓、校园霸凌等问题,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形成更多调研成果转化为法律、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

 四、厚植人民属性,在办实事解难题上践初心

 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用好“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平台,通过“小团队”组织开展活动、“小课堂”打牢思想基础、“小调研”收集社情民意、“小切口”确定办理事项、“小机制”有效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企业的期盼事。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化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代表培训、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增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五、彰显时代属性,在建设“四个机关”上风采

 把“四个机关”作为新时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走在第一方阵,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刮骨疗毒、凝心铸魂,书写好“自我革命”这一“第二个答案”。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创新争先的进取精神,敢于担当、敢于拼搏,不甘落后、力争上游;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等、不停、不看,迅速高效抓落实;牢固树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的协作观念,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宪法主题园建设,宣传好制度性带来的红利,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提升履职能力、拓展履职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履职培训,练就过硬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本领、过硬的工作作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尽显最美风采。

 各位代表,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临沧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