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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的若干思考

时间:2018/5/10 16:17:08|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作者:张受欢|点击数: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称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体现。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不断增强,提出建议得到解决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

 因此,加强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抓重点、促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不仅能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能够拓宽政府工作思路、促进政府工作。同时,也是人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现状

 永德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中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群众利益和关注度较高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相关工委负责督办的形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办及与代表座谈等方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推动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得到了代表的满意和群众的认可和支持。通

过实践探索,主要形成了两种重点督办方式:

 一是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根据重点督办建议的分类和内容,结合常委会领导分管联系工作,确定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件。在督办过程中不拘以任何形式,包括走访、会议、现场督办等,深入乡村、企业、部门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部门办理情况,开展督办工作。

 二是工作委员会协同重点督办。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在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的前提下,分类归口到相关的工作委员会进行联系和重点督办,通过采取现场察看、会议座谈、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及与代表座谈等方式,推进重点督办工作。

 随着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的落实,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代表建议质量不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不断增强,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方面面,积极对地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及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提出建议。但在具体实践中,大部分代表提出建议都没有经过认真调研和分析总结,有的代表建议缺乏事实数据支持,内容笼统空泛,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有的代表建议站位不高、缺乏全局性,建议修建村组的一条道路、一座桥梁等内容的较多。还有的代表建议不够规范,或超出了代表职权范围或一议多事,影响交办、承办工作的开展。

(二)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够部分承办单位仍没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识不到代表建议背后所蕴含和承载的民意,认为代表建议办理不过是代表提建议、人大交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程序性工作而已,而且提的建议多数是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才能办到。

 因此,接到建议后对办理工作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和研究分析,没有积极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没有想方设法的寻求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重答复、轻落实。另一方面,涉及一些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建议,由于经济、政策等条件制约一时很难落实,承办单位答复代表时的沟通和解释不够到位,导致一些难以办理落实的建议年年提,重复提。

)缺乏完善的建议督办机制。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中,虽然有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为依据,但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如何办理?人大机构如何督办?代表不满意怎么办?等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上,大多就是采取反复催办的方式,很难运用刚性手段进行督促。

 三、意见建议

(一)提升综合素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代表建议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建议质量。因此,要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一要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代表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

二要注重深入调研。积极引导代表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调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出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和汇集民情民意的好建议。

 三要注重保障代表知情权。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为代表知政知情服务,从而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具有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

(二)丰富督办方式,增强建议办理效果。一要强化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交办后,根据代表所提建议的具体情况,确定部分事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且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保证这些重点督办建议办出实效,通过这些建议的办理有效带动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强化调查研究重点督办。加强对重点督办建议的调查研究,分阶段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实现办理前、办理中到办理后的全程督办,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督办。

 三要强化工委跟踪重点督办。各工作委员会分别就其督办的建议实行定期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并对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办理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扩大代表参与面,努力提高办理实效探索尝试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重点督办工作。一方面是通过座谈和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具体承办单位。另一方面是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共商办理方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

 在办理答复件形成后,要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与代表面对面座谈,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对办理难度较大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建议,主动促使承办单位和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个别建议,由有关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并重新答复代表。建议办理结束后,邀请代表参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建议办理满意不满意由代表“说了算”,推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重点督办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室分工督办、测评会议考核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重点督办工作机制,使重点督办工作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尝试探索和建立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督办、责任追究等内容,用制度规范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工作,使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程序有章可循,办理结果有明确的标准。

录入者:永德县人大 责任编辑:永德县人大